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實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為主的管理體制,為正司局級。負責廣東省、海南省行政區域內的礦山安全監察工作。

2022年12月9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揭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
  • 外文名:GuangDong Bureau of the National Mine Safety Administration
  •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2號  
  • 性質:中直駐粵單位
  • 行政級別:正司局級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發展歷史

2022年12月9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東局揭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含地質勘探,下同)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負責轄區內礦山安全國家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地方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督促落實礦山安全準入、監管執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強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三)開展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抽查檢查,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採取現場處置措施,督促地方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
(四)參與編制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參與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重大及以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五)職能轉變。進一步落實“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監察制度,創新監管監察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地方強化監管執法,督促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落實礦山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馮國祥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吳永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際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井健

內設機構

綜合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擬訂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和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財務內部審計和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礦山安全監察處(事故調查處)。監督檢查地方礦山安全監管工作,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強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督促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推進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規範化建設;負責編制礦山安全監察執法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研究擬訂礦山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承擔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礦山安全監察執法監督工作;指導礦山安全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工作。參與編制地方礦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指導協調或參與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重大及以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礦山安全生產信息和事故情況。
監察執法一處、二處。監督檢查縣級人民政府礦山安全監管工作,向縣級人民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強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督促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組織實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抽查檢查,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採取現場處置措施。
機關黨委(紀檢室)。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群和紀律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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