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粵東地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的批覆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粵東地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的批覆
發改基礎〔2018〕687號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上報〈海峽西岸城市群粵東地區城際鐵路網規劃〉的請示》(粵發改交通〔2017〕68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粵東地區綜合交通體系,提升運輸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促進粵東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原則同意報來的粵東地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方案。
二、規劃方案
(一)功能定位。城際鐵路網主要承擔以汕頭、汕尾、潮州、揭陽為主要節點的城際客運服務。
(二)規劃目標。形成以汕頭、汕尾、潮州、揭陽為主要節點、覆蓋粵東地區主要城鎮的城際鐵路網路,實現汕潮揭地區中心城市“半小時通勤圈”和粵東地區“一小時交通圈”,為粵東地區提供公交化的快捷城際旅客運輸服務。遠期規劃形成“一線兩環兩射線”為骨架的城際鐵路網路,總里程460公里。其中,“一線”為汕尾—汕頭—饒平城際鐵路,“兩環”包括汕頭—潮州東—潮汕—潮汕機場—汕頭、汕頭—潮汕機場—揭陽南—普寧—汕頭城際鐵路,“兩射線”包括潮汕機場—揭陽南—揭陽北、普寧—惠來城際鐵路。
(三)近期實施安排。近期規劃建設“一線一環一射線”,即汕尾-汕頭-饒平、汕頭-潮州東-潮汕-潮汕機場-汕頭、潮汕機場-揭陽南城際鐵路,總里程320公里,總投資約691.9億元。其餘線路待條件成熟後再適時啟動前期工作。
三、投資估算和融資方案
規劃項目總投資約1002億元。項目資本金比例為50%,由廣東基礎設施投資基金(含鐵路發展基金)等出資建設,並按市場化原則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資本金以外的資金通過商業銀行貸款等解決。
四、規劃實施及有關工作要求
由廣東省負責組織規劃實施、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好建設標準和方案。要結合線路條件、客流特徵等,深入開展項目前期工作,進一步研究項目車輛選型、運營組織、信號控制、站台與站場設計等的適應性。規劃線路走向應納入相關的區域、城市和綜合交通規劃,做好土地、通道等資源的預留與控制工作。工程建設以經濟、實用為原則,最佳化建設方案,採用地面或高架方式敷設,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二)切實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堅持量力而行、分步實施,嚴格按規劃批覆要求落實項目資金,不得以各類債務性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加強企業實際出資能力審核,涉及財政出資的應分年度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計畫,具備條件後方可啟動項目建設。研究制訂價格、運營補虧等政策,科學規劃、穩妥推進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提高項目財務效益。
(三)做好交通一體化銜接方案。要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發展等情況,進一步完善線網規劃方案,加強與國鐵幹線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和揭陽潮汕機場等主要綜合交通樞紐緊密銜接,最佳化與鐵路客站、機場、公路客站等主要客流集散中心的換乘方案,同步建設城市相關配套設施。
(四)重視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要集約利用土地,注重保護生態環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
(五)項目審核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批覆檔案及時抄送我委,加強對項目的跟蹤監測,適時向我委報告規劃實施進展情況。
附屬檔案:1.粵東地區城際鐵路網規劃項目表
2.粵東地區城際鐵路網規劃示意圖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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