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建設寧波等7個新材料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建設寧波等7個新材料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的通知
- 時間:2008年5月14日
- 類別:相關辭彙
- 相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發改高技[2008]11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為促進全國高技術產業集聚,輻射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經研究,我委決定在新材料產業發展具有優勢和特色的寧波市、大連市、洛陽市、金昌市、廣州市、寶雞市和連雲港市等7個城市,圍繞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能源和重大裝備等產業發展的需求,以電子信息材料、航空航天材料、新能源材料、環保節能材料等為發展重點,建設新材料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
請各基地所在省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發展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和營造有利於新材料等高技術產業聚集式發展的政策環境,提升創新能力,壯大產業規模,探索新機制和新模式,促進高技術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