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電[2011]8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農 業 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緊急通知
- 時間: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 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
- 刊號:發改電[2011]83號
檔案正文,實施細則,
檔案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農業(農牧)廳(局、委):
種子是特殊的農業生產資料,保障種子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確保種子質量,對促進農業穩產增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春耕生產正在從南到北陸續展開,各地相繼進入用種高峰。為做好種子價格穩定和質量監管工作,保護農民利益,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種子價格和質量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種子是特殊的農業生產資料,保障種子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確保種子質量,對促進農業穩產增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春耕生產正在從南到北陸續展開,各地相繼進入用種高峰。為做好種子價格穩定和質量監管工作,保護農民利益,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種子價格和質量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實施細則
一、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種子價格和質量監管工作。種子市場健康發展是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受異常天氣多發頻發、生產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2010年種子產量下降,收購價格上升,導致今年多數品種種子銷售價格呈上漲趨勢。做好種子價格穩定和質量監管工作,對於保護農民積極性、推廣普及優良品種、繼續奪取糧食豐收、促進棉花等主要農產品增產意義重大。各級價格、農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做好種子價格和質量監管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加強種子市場和價格監測。各級農業、價格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種子市場和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及時、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種子供需總量、品種結構、進貨渠道、銷售方式等情況,密切跟蹤監測種子特別是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農作物種子市場和價格走勢變化,著力加強春耕期間重點地區、重點品種的監測預警,第一時間發現種子供應短缺、價格大幅上漲等異常情況,準確分析原因,並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種子市場供應,防止種子價格大幅度波動。
三、做好信息宣傳引導工作。各級農業、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種子市場供需、質量評價情況和價格等相關信息,引導農民科學選種用種,穩定市場預期,努力營造良好、穩定的市場環境秩序,保持種子市場基本穩定。
四、切實加強種子價格調控監管。對主要農作物種子收購和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測算種子生產、流通成本費用,合理制定種子指導價格;種子價格已經放開由市場調節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建立種子價格應急調控監管預案,必要時可依法採取規定最高限價、限制批零差率等價格干預措施,防止種子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種子市場供需信息調度,組織好貨源,指導好種子調運和區域間的餘缺調劑,確保春耕生產用種需要;加強對主推品種的種子經營企業的規範管理,引導大型種子企業建立種子直銷網路,減少種子行銷中間環節,降低種子銷售成本。
五、加大種子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巡查,加大對種子收購、批發、零售等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規範種子生產企業和經營者價格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價格干預措施以及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惡意囤積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切實維護種子市場價格秩序。要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路的作用,提高農民民眾維權意識,認真受理查處農民對種子等農資價格的舉報投訴。
六、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質量檢查。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結合“2011種子執法年”活動,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大種子市場檢查力度、擴大監管範圍,重點查處制售和經營假冒偽劣種子、套牌侵權、摻雜使假等不正當競爭和坑農害農的行為,淨化種子市場環境,特別是要加強對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和種子經銷戶的檢查力度,要及時將種子質量檢測結果向社會公布,對質量不合格種子要依法進行查處,避免劣質種子流入市場,確保用種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種子市場和價格監測。各級農業、價格主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種子市場和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及時、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種子供需總量、品種結構、進貨渠道、銷售方式等情況,密切跟蹤監測種子特別是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農作物種子市場和價格走勢變化,著力加強春耕期間重點地區、重點品種的監測預警,第一時間發現種子供應短缺、價格大幅上漲等異常情況,準確分析原因,並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種子市場供應,防止種子價格大幅度波動。
三、做好信息宣傳引導工作。各級農業、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種子市場供需、質量評價情況和價格等相關信息,引導農民科學選種用種,穩定市場預期,努力營造良好、穩定的市場環境秩序,保持種子市場基本穩定。
四、切實加強種子價格調控監管。對主要農作物種子收購和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測算種子生產、流通成本費用,合理制定種子指導價格;種子價格已經放開由市場調節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建立種子價格應急調控監管預案,必要時可依法採取規定最高限價、限制批零差率等價格干預措施,防止種子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種子市場供需信息調度,組織好貨源,指導好種子調運和區域間的餘缺調劑,確保春耕生產用種需要;加強對主推品種的種子經營企業的規範管理,引導大型種子企業建立種子直銷網路,減少種子行銷中間環節,降低種子銷售成本。
五、加大種子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巡查,加大對種子收購、批發、零售等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規範種子生產企業和經營者價格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價格干預措施以及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惡意囤積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切實維護種子市場價格秩序。要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路的作用,提高農民民眾維權意識,認真受理查處農民對種子等農資價格的舉報投訴。
六、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質量檢查。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結合“2011種子執法年”活動,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大種子市場檢查力度、擴大監管範圍,重點查處制售和經營假冒偽劣種子、套牌侵權、摻雜使假等不正當競爭和坑農害農的行為,淨化種子市場環境,特別是要加強對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和種子經銷戶的檢查力度,要及時將種子質量檢測結果向社會公布,對質量不合格種子要依法進行查處,避免劣質種子流入市場,確保用種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