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2010年繼續組織實施彩電產業戰略轉型產業化專項的通知》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2010年繼續組織實施彩電產業戰略轉型產業化專項的通知
- 發文類型:檔案通知
- 檔案號:發改辦高技[2010]1065號
- 發文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發改辦高技[2010]10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十一五”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推進我國彩電產業戰略轉型、促進平板顯示產業發展,2010年我委將繼續組織實施彩電產業戰略轉型產業化專項。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1號令),以及《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43號令),現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以促進彩電產業結構調整為目標,完善上游配套產業鏈,積極關注未來技術發展趨勢。鼓勵配套材料企業根據平板顯示骨幹企業需求,研發並生產關鍵配套材料;繼續支持AMOLED等新型顯示技術研發,力爭形成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為下一步規模化生產奠定基礎。
二、專項重點
(一)平板顯示關鍵配套材料研發及產業化
鼓勵配套材料企業根據面板、模組生產企業的需求,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實現關鍵配套材料規模化生產。
1、TFT—LCD:重點支持彩色濾光片(含彩色光阻)、偏光片(含PVA膜、TAC膜)、液晶材料、驅動IC、濕化學品(主要包括刻蝕液、清洗劑、顯影液、光刻膠、光刻膠剝離液)、靶材、背光源(含增亮膜、反射片)等。
2、PDP:重點支持玻璃基板、感光電極漿料、濕化學品(主要包括顯影液、剝膜液、ITO刻蝕液、障壁刻蝕液、玻璃清洗液、光刻膠、光刻膠清洗液)、玻璃粉、螢光粉、UV膠、氧化鎂顆粒、驅動IC等。
3、OLED:重點支持玻璃基板、高純有機材料、濕化學品(主要包括清洗劑、剝膜液、顯影液、刻蝕液、光刻膠)、光掩膜板、磷發光材料、後蓋、乾燥劑、偏光片、驅動IC等。
(二)平板顯示材料認證套用試驗平台
鼓勵面板企業建設平板顯示材料認證套用試驗平台,與材料企業形成互動,在真實環境下對材料進行試驗、驗證,加快平板顯示材料的本地化配套進程。
(三)AMOLED新一代顯示技術研發及產業化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重點突破AMOLED等新一代顯示技術核心關鍵技術,逐步形成產業化能力。主要包括AMOLED的基板技術、真空鍍膜技術、薄膜封裝技術等。
三、具體要求
(一)項目主管部門應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專項實施重點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和備案工作、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並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節能、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主管部門應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屬檔案(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等)進行認真核實,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項目建設單位應實事求是制定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築面積和投資規模。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的具體編寫要求及所需附屬檔案內容參見附屬檔案一。配套材料項目應提供與面板、模組企業之間的合作協定。
(四)本次專項項目申請,採取紙質材料申報和網上申報並行的組織實施方式。請各項目主管部門於2010年7月15日前,將項目的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屬檔案、項目簡介和基本情況表(見附屬檔案二)、項目的備案材料等一式二份(同時須附各項目簡介及所有項目匯總表的電子文本)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
請項目主管部門登入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新興產業一處入口),履行相關網上申報手續。紙質材料申報和網上申報的截止時間相同,項目信息應完全一致,未履行網上申報手續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五)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略)
2、項目及項目單位基本情況表(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