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6年第44號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批准杭州瑞達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等五家單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6年第44號
【發布日期】2006-08-25
【生效日期】2006-08-2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6年第44號
關於批准杭州瑞達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等五家單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對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2006年第三批)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單位乙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
(一)杭州瑞達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036號),評價範圍為“一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佛山市環境工程裝備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858號),評價範圍為“一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三)陝西電力科學研究院(國環評證乙字第3621號),評價範圍為“一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特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批准以下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
(一)山西煤炭工業管理局環境保護研究所(國環評證乙字第1309號)更名為山西煤炭管理幹部學院 。
(二)澄海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國環評證乙字第2848號)更名為汕頭市澄海區環境科學研究所。
請上述單位於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指定領證地點領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同時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崗位證書變更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變更機構名稱的單位還應攜帶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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