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理由(Ragione di Stato)是歐洲近代國家學的著名概念。其思想起源於著名學者、政治活動家馬基雅維里,認為國家(在馬基雅維里那裡是掌權者)為了行善,必須能夠作惡,必須同時具備獅子般的強勢和狐狸般的狡詐;為了謀取公共福祉和保存必要的權勢,以最終保存和發展更大的美德而對付邪惡,掌權者在應對時勢的“必需”(英necessity)時可以運用不合法律和尋常道德的手段,可以無視宗教、道德和司法的限制。馬基雅維里死後,1547年義大利人文主義者焦萬尼·德拉·卡薩第一次正式提取出“國家理由”的概念。“國家理由”論迅速傳播到全義大利,並外傳於法國、德意志,甚至經旅行的義大利學者傳播到英格蘭。在17世紀的義大利、法國和德意志,曾有一段時間連市場上的挑夫都熱衷於討論“國家理由”,可見其影響之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理由
- 外文名:Ragione di Stato/Raisond'Etat
- 發源地:歐洲近代國家
- 創始人:馬基雅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