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公告(2008年第17號)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
國家林業局公告2008第17號國家林業局公告(2008年第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認定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監督管理辦法》、《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審批管理辦法》和《國家林業局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對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自行放棄的北京格林種業有限公司順義北小營鎮後魯村苗圃等7家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和目前的加工設施條件已不符合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資格的廣東省乳源瑤族自治區偉華木材加工廠的資格予以註銷(名單見附屬檔案)。從即日起,被註銷的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及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許可證及許可證編號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取消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和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的企業名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取消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和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的企業名單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