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關於頒發《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家教委關於頒發《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4.09.24由國家教委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委關於頒發《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國家教委
  • 頒布時間:1994.09.24
  • 實施時間:1994.09.24
檔案內容
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評估項目及指標要求
第三章 評估驗收程式
第四章 表彰和處罰
第五章 附則
為了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實現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在一年多工作實踐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評估驗收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頒發,請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暫行辦法》精神,修訂本地區的評估驗收辦法。要堅持並正確掌握“普九”標準,實事求是地制定有關省級評估項目的指標要求,適時組織評估驗收。要把評估驗收工作與鞏固發展“普九”成果,加強學校管理,提高辦學效益和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同各有關部門一道,積極進取,為實現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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