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網上播出前端的設立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網上播出前端的設立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在1999.11.12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網上播出前端的設立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單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 頒布時間:1999.11.12
  • 實施時間:1999.11.12
第一條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信息產業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於加強廣播電視有線網路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82號),加強設立網上播出前端的管理,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職能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網上播出前端,包括網上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前端和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兩種。
網上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前端,是指為利用各種網路向公眾播出自辦廣播電視節目或自行轉播、錄播、直播廣播電視節目供公眾收看、收聽而設定的播出設備組合。
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是指非廣播電視部門為利用各種網路向社會播出自辦或自行轉播、錄播、直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供公眾收看、收聽而設定的播出設備組合。
第三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設立網上播出前端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網上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前端只能由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建立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轉播台和按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有關規定設立的有線廣播電視站、廣播電視站設立,禁止其他任何單位設立網上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前端播放或轉播廣播電視節目。
第五條 在計算機網路(包括國際網際網路)上設立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以計算機點播等形式播放、轉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必須報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並持有《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許可證》。
第六條 申請設立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通過各種網路向公眾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具體規劃、技術標準和管理要求;
(二)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設備及場所;
(三)擁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資源;
(四)擁有必要的專業人員;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
第七條 申請設立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的單位,須持與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有關的書面材料,向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批,經審核批准的,由審批機關發給《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許可證》。
第八條 申請成立專門機構設立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從事播出業務的,由發起單位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以公司形式經營此類業務的應憑《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第九條 持有《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許可證》的單位,只能按許可證載明的標識、播出方式、播出範圍、節目類別進行播出。
第十條 網上播出前端的設立管理實行年檢制度。
第十一條 《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許可證》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統一印製。
第十二條 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播放節目的管理,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擅自設立網上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前端向公眾播放或轉播廣播電視節目的,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並處投資總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擅自在計算機網路(包括國際網際網路)上設立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以計算機點播的形式向公眾播放、轉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的,由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自本辦法下發之日起,由非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設立的網上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前端必須停止使用;各類機構已設立的網上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自本辦法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按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報批,經批准的,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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