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規範

國家審計規範是指由國家規定或認可的,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活動中,審計部門及其人員、被審計單位及其他參與審計活動的有關單位或個人都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審計規範
  • 外文名:National Auditing Standards
國家審計規範的層次
國家審計準則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可分為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或程式準則和審計規範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基本準則。基本準則是對國家審計機關和人員應該具備的資格條件及執業行為做出的基本的綜合性規範。具體包括總則、一般準則、作業準則、報告準則、處理處罰準則及附則。總則部分主要闡述制定準則的目的、依據、性質、獨立性以及辦理審計事項的基本要求。一般準則明確了審計機關和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應的職業要求,規定了獨立性、謹慎性等原則。作業性準則對審計工作方案、審計通知書、審計證明材料和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並對內部控制測試等效出了明確的規定。報告準則具體規定了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式,審計報告的內容和形式,以及審計報告的覆核內容與程式等。處理處罰準則具體規定審計機關出具審計意見書,審刊-決定、簾計評價的內容等。附則規定了基本準則與各項具體準則的關係。
第二層次:具體準則或程式準則。具體準則或程式準則是依據基本準則的內容和我國審計程式工作環節制定的,如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現場作業要求,對審計事項評價,提出審計報告和做出處理處罰決定的要求等。主要有《審計機關審計方案編制準則》、《審計機關證據準則》、《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底稿準則》、《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估準則》、《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準則》等。
第三層次:審計規範。國家審計規範具體可分為國家審計實務規範和國家審計管理規範。審計實務規範是對審計實務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規範。對財政金融機構、工交企業、商業企業、建設項目投資、行政經費、事業經費、農業資金以及各項貸款援款社會保障資金等專業審計工作以及專項審計凋查等做出了具體規範。審計管理規範是對審計業務管理和與審計業務直接相關的行政管理各個方面的規範,包括審計人員管理規蒞、審計項目管理規範、審計結果管理規範、審計信息管理規範和指導監督管理規範等。
國家審計三個層次審計準則的內容都具有強制性,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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