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開展2015年“宗教慈善周”活動的通知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開展2015年“宗教慈善周”活動的通知

在全國宗教界廣泛開展“宗教慈善周”活動,有助於營造宗教慈善氛圍,打造宗教慈善品牌,樹立宗教慈善形象,對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開展2015年“宗教慈善周”活動的通知
  • 制定機構:國家宗教事務局
  • 發布日期:2015年05月18日
  • 生效日期:2015年05月18日
  • 效力級別:國家部委辦局檔案
  • 文書來源匯法網
概述,方案,一、抓好學習培訓,二、突出重點領域,三、加強正面宣傳,四、推動研討交流,

概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宗局,各全國性宗教團體,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全國協會:
2012年以來,我局已連續三年部署開展了以“慈愛人間·五教同行”為主題的“宗教慈善周”活動。各地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積極引導宗教界開展各類公益慈善活動,活動期間捐款數額累計超過8億元,有力增強了宗教界的公益慈善意識,提高了宗教公益慈善活動的專業化、規範化水平,擴大了宗教公益慈善的社會知曉度,推動了中央六部門《關於鼓勵和規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國宗發〔2012〕6號)的貫徹落實。為鞏固深化已有成果,進一步推動宗教公益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2015年將繼續在全國宗教界開展“宗教慈善周”活動(9月第三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方案

一、抓好學習培訓

2014年11月,國務院出台的《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1號,以下簡稱《意見》),對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做出了系統安排,也為宗教慈善的健康發展指明了具體路徑。《意見》還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規開展各類慈善活動”。宗教慈善首次被寫入中央政府檔案,這對宗教慈善具有特殊的意義。要以《意見》內容為總綱,以我局編寫的《宗教界從事公益慈善活動相關政策法規彙編》為參考材料,結合學習國宗發〔2012〕6號檔案,通過政策輔導、專題培訓、集中學習等形式,組織宗教界認真學習宗教慈善相關政策法規,引導宗教界依法依規加強規範管理、爭取優惠政策、開展慈善活動。

二、突出重點領域

《意見》將扶貧濟困明確為我國慈善事業的重要領域與核心任務,將“突出扶貧濟困”作為首要的基本原則。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還下發《關於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意見》(國辦發〔2014〕58號),對社會扶貧做了具體部署。宗教界要積極回響黨和政府的號召,結合各地和各宗教實際,積極開展各類扶貧濟困活動。要與相關部門主動對接,了解本地區需要幫扶救助人員情況,主動參與,主動作為,自覺服務於當地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要推動宗教界開展精準扶貧,針對貧困地區留守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一對一結對,手拉手幫扶,真扶貧、扶真貧,打造扶貧公益品牌。要支持宗教界開展定點扶貧,發揮自身優勢,創新幫扶形式,直接幫扶到縣到村。要鼓勵宗教界通過捐款捐物、慈善義賣義演、建立扶貧志願服務隊伍等方式,從身邊弱勢群體幫起,從身邊困難事辦起,為營造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會風尚,共同編密織牢社會生活安全網做出貢獻。

三、加強正面宣傳

要深入挖掘宗教界在從事公益慈善活動過程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正面引領和示範帶動作用。要積極協調新聞宣傳部門,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向社會宣傳報導宗教界開展的各類慈行善舉和正面典型,以及宗教慈善為社會救助、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做出的積極貢獻,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和看待宗教公益慈善,為宗教公益慈善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鼓勵各宗教依託內部刊物、入口網站等載體,通過設立專欄、專題等形式,宣傳推廣宗教公益慈善的好形式、好做法和好經驗。要著力推動慈善文化進宗教團體、進宗教院校、進宗教活動場所,著力提升宗教界的慈善意識,強化慈善理念,調動宗教界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在宗教界營造關心公益、樂於慈善的良好氛圍。

四、推動研討交流

要鼓勵宗教界圍繞如何破解宗教公益慈善事業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如何推動宗教公益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等問題,通過舉辦研討會、座談會、現場會、交流會等形式,加強研討,促進交流,積極探索開展公益慈善活動的途徑與方式,深化宗教界對公益慈善的認識。要支持宗教界加強橫向交流互動,加強與社會其他公益慈善組織的交流合作,相互學習、相互借鑑,分享經驗、凝聚共識,達到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的目的。各全國性宗教團體和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全國協會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積極組織本宗教、本組織內部開展交流研討。我局今年將適時召開宗教界參與扶貧濟困情況座談會,推動宗教界圍繞扶貧濟困開展交流、互學互鑒,請預做準備,加強對本地區、本宗教開展扶貧濟困活動情況的調研,協助做好宗教界參會代表的推薦工作。
請認真做好活動總結工作,於10月31日前將總結報送我局政法司。相關重要工作信息,亦請及時報送。
國家宗教事務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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