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編髮〔2005〕3號)和人事部《關於同意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復函》(國人部函〔2005〕147號),其主要職責為:
(一)參與擬定、修訂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國家安全生產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地方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三)組織編制和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
應急救援預案。對地方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綜合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綜合監督管理和信息統計工作,建立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資料庫,統一規劃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通信信息網路。
(五)負責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處理和上報工作。負責分析
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並預測
特別重大事故風險,及時提出預警信息。
(六)指導、協調特別重大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地方或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要求,調集有關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參加事故搶救;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國務院
授權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訓練、演習。協調指導有關部門依法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實施資質管理和救援能力評估工作。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工作。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國際合作與交流。
(九)負責國家投資形成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項目投入資產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十)完成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
負責政務、政策法規、行政事務、人事、外事和黨務工作。
(一) 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擬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法規、標準。
2.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定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組織或參與會議籌備、對外聯絡,管理協調
機關行政、後勤事務工作。
3. 負責機關
文秘、
公文管理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和報告;負責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
4.擬定外事工作計畫,承辦或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主任:王端武
副主任:韓小乾
(二)處室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綜合部設3個處(室):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宣傳教育處)、人事處(外事處)。
(三)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處長職數3名。
二、指揮協調部
(一)主要職責
1.指導、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需要調集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根據授權下達指揮命令,根據有關規定或授權組織指揮特大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2.跟蹤、處理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的相關信息,定期分析、總結和評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起草相關的規章、規程和標準。
4.組織、指導應急救援演習和訓練。
5.指導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主任:孟斌成
副主任:胡學義
(二)處室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指揮協調部設5個處:綜合處、協調處、危化處、演練處、調度處。
(三)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25名,其中: 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處長職數6名。
三、信息管理部
負責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資源管理工作。
(一)主要職責
1.組織編制和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
應急救援預案,承擔地方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2.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的綜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庫以及處置技術、
應急預案等應急救援信息資料庫。
3.研究起草相關的規章、規程和標準。
5.組織、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6.依法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實施資質管理和救援能力評估工作。
副主任:李斌
(二)處室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信息管理部設4個處:綜合處、信息處(培訓處)、資質管理處、統計處。
(三)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17名,其中: 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處長職數5名。
四、技術裝備部
負責科技裝備和規劃應急救援體系工作;組織應急救援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規劃應急救援體系,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培訓演練基地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
裝備保障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基礎研究、科技創新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3.研究起草相關的規章、規程和標準。
4.負責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組工作,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承擔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平台和通信信息網路運行保障工作。
主任:高廣偉
(二)處室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技術裝備部設3個處:綜合處、科技處、裝備與運行保障處。
(三)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12名,其中: 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處長職數3名。
五、資產財務部
負責資產監督管理和機關財務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國家投資形成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對應急救援項目投入資產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3.研究起草相關的規章制度。
4.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副主任:華梅
(二)處室設定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資產
財務部設2個處:綜合處(資產處)、財務處。
(三)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9名,其中: 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副處長職數2名。
礦山救援指揮中心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機構圖
主要領導
王晉中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
牛森營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張平遠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委員會副書記、紀委書記
高廣偉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
雷長群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