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市中心支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市中心支局,政府部門,負責東莞市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 負責東莞市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
  2. 負責東莞市轄內外匯經常項目管理工作;
  3. 負責東莞市轄內外匯資本項目管理工作;
  4. 依法檢查東莞市轄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5. 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分析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議和依據;
  6. 規範東莞市轄內外匯賬戶的管理工作;
  7. 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市中心支局內設國際收支科、經常項目管理科、資本項目管理科、外匯檢查科等4個職能科室。
一、國際收支科
組織協調中心支局日常工作,協助辦公室承辦支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宣傳、信息、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諮詢、解釋;負責轄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負責對轄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準入和退出、銀行自身資本與金融項目結售匯審批;對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和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與科技科共同負責轄內電子化管理工作;配合、協助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有關外匯業務開展審計工作。
二、經常項目管理科
負責轄內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行為,對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負責非貿易及個人外匯管理;負責保險公司外匯業務核准工作。
三、資本項目管理科
負責轄內資本項目的外匯管理工作。規範境內外匯賬戶管理;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及兌付;審核轄內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債務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擔保以及對外發生債權等資本交易和匯兌;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統計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進行風險審查;對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上市外幣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負責財務公司、租賃公司、信託公司外匯業務核准工作。
四、外匯檢查科
依法對轄內涉及外匯收支活動的金融機構、企業以及個人執行外匯管理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活動;按照總局和省分局的工作部署,完成有關檢查、取證任務;協助有關法務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涉及外匯的違法案件;承擔轄內外匯領域的各項反洗錢工作,將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或案件按有關規定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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