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2023年提前還款利息退還公告

《國家助學貸款2023年提前還款利息退還公告》是2023年國家開發銀行發布的公告,將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於做好2023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對其承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助學貸款)在《通知》要求的免息範圍內的提前還款利息予以退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助學貸款2023年提前還款利息退還公告
  • 發布單位:國家開發銀行
  • 發布時間:2023年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國家開發銀行發布《國家助學貸款2023年提前還款利息退還公告》。

內容解讀

《通知》指出,退息範圍包括2023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借款學生,退還在2023年度計息周期內由借款學生在提前還款時自付的已扣收的應免除利息。《通知》印發前,已經結清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不在此次退息範圍內。對於已扣收的以前年度的逾期貸款在2023年度計息周期內產生的罰息將於2023年12月31日前退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退款流程方面,若相關利息在上述退息範圍內,無須本人申請,應退還利息將自動退還至助學貸款借款契約約定的指定賬戶(以下統稱“指定賬戶”)。若指定賬戶為第三方支付平台(即支付寶,以下統稱“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戶,退款退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戶;若指定賬戶為其他代理結算銀行賬戶,退款退至代理結算銀行賬戶。請保持指定賬戶狀態正常。若已註銷指定賬戶,國家開發銀行服務熱線將聯繫用戶變更退款賬戶。其中,若用戶已註銷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戶,國家開發銀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取得用戶授權後將應退還利息退還至用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經過實名認證的其他常用賬戶;若用戶已註銷其他代理結算銀行賬戶,可選擇將應退還利息退還至用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經過實名認證的常用賬戶。
此外,國家開發銀行溫馨提示,銀行不會以退還利息為由,附加不合理條件、要求轉賬匯款或索取個人信息,如收到此類郵件、電話或簡訊,請勿輕信,以免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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