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二級育嬰師

國家二級育嬰師

國家二級育嬰師,又稱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育嬰技師、特級育嬰師,是育嬰師職業中的最高等級。目前列入鑑定公告、可面向社會開展培訓與鑑定的育嬰師等級為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初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和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二級育嬰師
  • 別稱:育嬰師
  • 理論基礎:0-3歲嬰幼兒教育理論
  • 培訓目標:了解營養學、嬰幼兒常見疾病
說明,培訓目標,培訓要求,方法建議,推薦教材,證書,

說明

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的培訓計畫根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委員會、上海市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編寫的《育嬰師》職業標準,《上海市職業開發技術規程(試行稿)》制定。
計畫以現代0-3歲嬰幼兒生理衛生保健科學,兒童心理科學和0-3歲嬰幼兒教育理論為理論基礎,結合現代家庭及其家長的需求,依據《上海市0-3歲嬰幼兒教養方案(試行)》,以培養育嬰師的實踐能力為導向,制定科學性、先進性、套用性和實踐性的培訓方案。
採用理論知識主導的模組結構,組成五個模組,每個模組內設定若干個二級模組(單元)。整個培訓計畫適用於傳統的基地式培訓,也適用於網路傳播資源共享的遠程式培訓。

培訓目標

通過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專業理論知識學習和實踐活動,學員需在了解營養學、嬰幼兒常見疾病、不同文化的知識和科研基本方法的基礎上,具備比較熟練套用生活照料和衛生護理的基本技能,掌握照料、教育乳嬰兒的基本方法,形成在乳嬰兒照料、護理、教育、等方面比較深入的思考,能夠在社區或各類早期教育的機構中參與教養、輔助乳嬰兒的家長,或者參與嬰幼兒教養的業務管理工作。

培訓要求

該職業等級培訓主要設定以下模組:
模組一 生活照料
使學員初步掌握營養學專業知識,能夠熟悉並且運用營養知識設計個別化營養方案。
模組二 日常生活保健與護理
使學員能夠初步掌握嬰幼兒常見疾病及其治療方法,了解兒童康復治療的基本知識和康複方法,能夠識別嬰幼兒常見疾病,協助醫生,實施治療方法或基本的康復治療。
模組三 教育
使學員了解不同文化(民族、宗教、國家等)、法規(政策)知識,了解科研方法的種類與套用以及論文的撰寫與答辯,能夠熟悉並且套用有關文化(民族、宗教、國家等)和法規(政策)知識,能夠進行基本的研究,撰寫論文。
模組四 培訓與指導
使學員初步掌握指導與培訓的原則與方法,能夠在社區、早教中心等教養機構,根據嬰幼兒的年齡特點、個體差異,進行養育指導,能夠對育嬰員、育嬰師、高級育嬰師進行業務培訓。
模組五 業務管理
使學員初步掌握標準制定與評估的方法,初步掌握業務技術更新與開發的基本原理與方法,能夠進行制訂有關業務標準,參與評估,並且開發、設計業務技術。

方法建議

根據特級育嬰師的特點,培訓採取理論知識和專題知識結合的授課方式進行。在理論知識的授課時,建議採用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擬式、專題討論式、主題發言式、考察調查訪問式、工作實例參與式等。

推薦教材

《兒科學》,王為平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國高等學校醫學規劃教材,2004年2月第一版
《健康寶寶0-6歲養育大全》,桂永浩、邵肖梅、徐秀主編,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3年
《育嬰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編,中國婦女出版社,2003年8月版
《塑造最佳的人生開端:新生兒行為與0-3歲潛能開發指南》,鮑秀蘭等,中國商業出版社,2002年3月版
《嬰兒心理學》,孟昭蘭,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7月版
《幼兒教育科研方法指導》,胡育主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

證書

通過省級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一組織的技能鑑定和理論考核,可獲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對從事育嬰職業的資格認證。全國範圍內通用,並可作為境外勞務派遣申請職業簽證的證明。
育嬰師職業資格鑑定分四個等級:育嬰員或稱初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育嬰技師或稱特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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