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色: 1、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為45、50、55、60和65周歲五檔,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 2、
保費自動墊交。只要
保單的
現金價值餘額足夠抵交所欠
保費,即使您未按期交費,本公司為做
自動墊交保費處理,保單繼續有效。 3、投保人可按
保單現金價值餘額的70%申請借款。
保險責任: 在本契約約定的養老金開始領取日前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
利息)與
現金價值數額較高的給付
身故保險金。 在本契約約定的養老金開始領取日後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
利息)給付
身故保險金。 在本契約約定的養老金開始領取日及以後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依約定於每年的年生效對應日按保險單載明
保險金額的10%給付養老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 自本契約約定的養老金開始領取日起,被保險人生存每屆滿10年,本公司另給付敬老祝壽保險金,首次給付標準為保險單載明
保險金額的50%,以後每次的給付標準在前次給付金額基礎上按保險單載明保險金額的50%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