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SN/T 1485-2004)》的附錄A、附錄B為規範性附錄,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SN/T 1485-2004)》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並歸口。《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SN/T 1485-2004)》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SN/T 1485-2004)》主要起草人:施惠祥、鄭劍寧、王紅、盧岳雲、曹麗君、裘炯良、楊定波、劉雲凱。《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SN/T 1485-2004)》系首次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書名: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出版日期:2005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6084
- 外文名:Surveillance Codes for Epidemic Typhus at Frontier Port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6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監測規程(SN/T 1485-2004)》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的監測對象、內容、方法、結果判定、處置和預防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對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的疫情監測。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WS 215 流行性斑疹傷寒和地方性斑疹傷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流行性斑疹傷寒epidemic typhus
由普氏立克次體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以人的體虱為傳播媒介,又稱虱傳斑疹傷寒。臨床表現為起病急、稽留型高熱、頭痛、特殊皮疹和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等,是國際間監測傳染病之一。
3.2
監測點 surveillance point
對流行性斑疹傷寒疫情及相關傳播媒介進行長期系統觀察的地區。
3.3
媒介vector
傳播流行性斑疹傷寒的醫學媒介生物,主要是體虱。
3.4
染疫嫌疑人suspect
接觸過流行性斑疹傷寒的感染環境,並且可能傳播流行性斑疹傷寒的人。
3.5
染疫人infected person
正在患流行性斑疹傷寒的人,或經初步診斷,認為已經感染流行性斑疹傷寒或者已經處於流行性斑疹傷寒潛伏期的人。
4監測對象
4.1入出境人員。
4.2在國境口岸為人出境交通工具、人員、貨物等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
4.3接受健康檢查的人員。
5監測點選擇
以國境口岸為監測點,選擇海港、陸港、空港人員集中區域開展監測工作。
6疫情監測
6.1疫情收集
6.1.1定期收集國內外流行性斑疹傷寒疫情信息,及時報告或通報。
6.1.2通過與當地疾病監測部門建立密切聯繫,掌握本地區疫情動態和監測情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的監測對象、內容、方法、結果判定、處置和預防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對國境口岸流行性斑疹傷寒的疫情監測。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WS 215 流行性斑疹傷寒和地方性斑疹傷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流行性斑疹傷寒epidemic typhus
由普氏立克次體引起的急性傳染病,以人的體虱為傳播媒介,又稱虱傳斑疹傷寒。臨床表現為起病急、稽留型高熱、頭痛、特殊皮疹和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等,是國際間監測傳染病之一。
3.2
監測點 surveillance point
對流行性斑疹傷寒疫情及相關傳播媒介進行長期系統觀察的地區。
3.3
媒介vector
傳播流行性斑疹傷寒的醫學媒介生物,主要是體虱。
3.4
染疫嫌疑人suspect
接觸過流行性斑疹傷寒的感染環境,並且可能傳播流行性斑疹傷寒的人。
3.5
染疫人infected person
正在患流行性斑疹傷寒的人,或經初步診斷,認為已經感染流行性斑疹傷寒或者已經處於流行性斑疹傷寒潛伏期的人。
4監測對象
4.1入出境人員。
4.2在國境口岸為人出境交通工具、人員、貨物等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
4.3接受健康檢查的人員。
5監測點選擇
以國境口岸為監測點,選擇海港、陸港、空港人員集中區域開展監測工作。
6疫情監測
6.1疫情收集
6.1.1定期收集國內外流行性斑疹傷寒疫情信息,及時報告或通報。
6.1.2通過與當地疾病監測部門建立密切聯繫,掌握本地區疫情動態和監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