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視窗辦公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視窗辦公試點工作的通知》是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2002年10月30日發布並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視窗辦公試點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土資源部
通知內容
關於開展視窗辦公試點工作的通知
視窗辦公是推行依法行政,改進行政審批工作,實行公開辦事制度的重要內容和有效途徑,有利於提高辦事效率,形成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經部研究決定實行國土資源部視窗辦公制度,並首先在耕地保護司承辦的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報批、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報件等業務中進行試點,對有關報件實行視窗接待。現就試點工作的有關事項
通知如下:
一、視窗辦公職責
(一)負責接待來視窗辦文的承辦人員;
(二)接收申報材料,分類、登記並建立電子檔案;
(三)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的提出補充意見,材料齊全的轉相關司局和單位辦理。
二、視窗辦公地點及受理時間
(一)視窗收文室設在部機關辦公樓A101室(由機關北大門有“視窗收文室”標誌的東側門進入),由專人負責接待工作。
(二)部視窗辦公試點工作將於2002年11月5日啟動。集中受理時間為:
1.每周二、三、四上午9:00――11:30,受理城市分批次建設用地和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報件;
2.每年4、5月份,10、11月份在上述時間一併受理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報件。
三、有關要求
(一)視窗接待人員要嚴格遵守職責,不越權行事。
(二)各地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報送材料,做到內容齊全,格式、份數等符合要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材料報送視窗接待室,不得直接送有關處室。
(三)為減少報批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鼓勵各地通過郵寄等方式上報有關材料。部也將通過建立相關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管理網路化和遠程報批。
(四)確需到部機關報送的材料要嚴格執行上述有關規定,以切實保證視窗辦公制度的實際效果。部視窗辦公試點工作需要各地的積極配合,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改進的地方,請及時反饋部辦公廳。部將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改進視窗辦公的形式、內容,健全和完善視窗辦公制度,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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