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科學技術和國際合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 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計畫;組織制定並管理國土資源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承擔國土資源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編制國土資源國際合作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承擔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和參與開發的工作;承擔對外及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合作交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部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 人員編制: 20人
  • 內設機構: 科技計畫處 科技發展處 等
  • 司長:姜建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和外事工作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資源科技和國際合作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
(二)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重大科技計畫項目(含專項)和有關的國家科技計畫重大、重點項目;組織實施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年度計畫。
(三)負責編制國土資源標準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制定相應技術標準;負責部級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認定和計量認證工作。
(四)負責科技成果、科技獎勵和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及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五)組織開展政府間和國際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簽定部門間、政府間合作協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相關國際組織、機構的合作和交流。
(六)開展礦產資源對外交流合作研究,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境外礦產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協調礦業領域國際合作。
(七)負責審批、管理派出和接待項目、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會議;組織開展重大國際合作項目。
(八)承擔對台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合作交流;開展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九)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20人,其中司長1名,副司長2名,處長4名,副處長4名,其他工作人員9名。

內設機構

司內共設4個處,分別是:
(一)科技計畫處
負責編制國土資源標準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制定相應技術標準;負責部級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認定和計量認證工作;組織實施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年度計畫;負責科技人才培養工作;管理重點實驗室以及野外觀測基地;組織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及規劃編制。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二)科技發展處
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重大科技計畫項目(含專項)和有關的國家科技計畫重大、重點項目;參與組織實施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年度計畫;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和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組織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及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三)外事綜合處
負責司內日常工作;負責文電處理、宣傳、檔案、保密等行政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礦產資源對外交流合作研究,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組織協調礦業領域國際合作;負責管理對台港澳交流事務;組織管理出國培訓工作;開展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四)國際合作處
開展國際合作戰略研究,制定國際合作規劃、計畫和政策;審批、管理派出和接待項目、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會議;組織開展重大國際合作項目;負責國際科技合作計畫的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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