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於2018年7月5日發布。

通知發布,通知全文,

通知發布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8-00097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發明電〔2018〕3號
發布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主 題 詞:

通知全文

國務院關於開展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的通知
國發明電〔20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8年以來,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形勢,各地區、各部門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少數地方和部門轉變政府職能不到位,制定配套政策不及時、不銜接、不協調,少數幹部不作為、不善為、亂作為,影響了決策部署落地生效。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按照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和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上關於繼續開展國務院大督查、堅持獎懲並舉的重要講話精神,國務院決定對各地區、各部門工作開展一次大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緊緊圍繞《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目標任務,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圍繞人民民眾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堵點、梗阻和瓶頸問題,切實發揮督查“利器”作用,推動各項政策落實和措施見效,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二、督查重點
在全面督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目標任務的基礎上,重點督查六個方面工作。
(一)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欺等違法犯罪活動情況。強化金融監管統籌協調,健全對影子銀行、網際網路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監管情況。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情況。落實2018年再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以上、易地扶貧搬遷280萬人建設任務情況。加大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力度,加強扶貧資金整合和績效管理情況。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開展柴油貨車、船舶超標排放專項治理等情況。實施重點流域和海域綜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體情況。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情況。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消化糧食庫存,改善農村供水、供電、信息等基礎設施,深入推進“網際網路+農業”等情況。
(二)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做大做強新興產業集群,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情況。實施重大短板裝備專項工程,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情況。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落實情況。對承擔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科研人員,採取靈活的薪酬制度和獎勵措施情況。清理廢止有悖於激勵創新的陳規舊章、有礙於釋放創新活力的繁文縟節情況。推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發展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情況。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情況。擴大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稅收優惠政策試點範圍情況。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培養,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勵,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拓寬外國人才來華綠色通道等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改革情況。各地推進雙創的經驗做法和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探索。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落實“五個為”和“六個一”要求(即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民眾辦事生活增便利;企業開辦時間再減一半,項目審批時間再砍一半,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企業和民眾辦事力爭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一律取消)情況。五年來國務院取消、下放或調整的簡政放權事項落實情況。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情況。加快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打通信息孤島情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情況。全面推開“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情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整合各類市場監管平台情況。大幅壓減工業生產許可證情況。強化政府部門誠信建設、依法依規處理“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情況。十省百家辦事大廳暗訪督查發現典型問題整改情況。國務院部署的2018年再減稅8000多億元、為市場主體減輕非稅負擔3000多億元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清理整頓中介服務收費情況。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情況。推進網路提速降費,明顯降低家庭寬頻、企業寬頻和專線使用費情況。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氣輸配等收費,推進貨車年審、年檢和尾氣排放檢驗“三檢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況。完善銀行普惠金融服務保障體系,實現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有較明顯降低情況。
(四)持續擴大內需。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情況。支持社會力量增加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服務供給情況。推動網購、快遞健康發展情況。“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實施情況。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開工建設、資金使用情況。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保障房建設項目、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的公路建設項目、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等的開工建設、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形成情況。實施新一輪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情況。鼓勵民間投資、放寬市場準入、破除各種隱性壁壘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尤其是在鐵路、民航、油氣、電信等領域推出對民間資本有吸引力項目情況。
(五)推進高水平開放。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沿線大通關合作情況。擴大國際產能合作,帶動中國製造和中國服務走出去情況。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情況。全面放開一般製造業,擴大電信、醫療、教育、養老、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開放情況。有序開放銀行卡清算等市場,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限制,放寬或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制,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情況。簡化外資企業設立程式,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情況。全面深化自貿試驗區改革,全面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經驗情況。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整體通關時間再壓縮三分之一情況。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情況。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紮實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工作、擴大農民工就業等情況。去產能企業職工安置情況。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情況。抓緊消除城鎮“大班額”,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問題等情況。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情況。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擴大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推進分級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情況。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籌辦工作情況。啟動新的三年棚改攻堅計畫,落實2018年開工580萬套任務情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提高城鄉低保、社會救助、撫恤優待等標準,強化民生兜底保障情況。
此外,對2017年國務院大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以及整治“四風”,特別是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情況進行督查。
三、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地區、各部門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任務要求,對照六個方面督查重點,從接到本通知之日起開展全面自查,梳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問題,有針對性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議。各部門於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區於8月5日前將自查情況報告報國務院。自查情況報告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反映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相關建議的篇幅應達到報告總篇幅的60%以上。
(二)實地督查。在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國務院派出督查組從2018年8月下旬起,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從9月中旬起,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單位開展實地督查。
1.按照“1+5+地方特色+營商環境調查”的設計對地方進行實地督查。“1”是“綜合督查”,主要督查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檔案貫徹落實情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以及涉及地方量化指標任務落實情況,打好三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部署和推動落實情況,2017年國務院大督查發現問題、專項督查和日常督查轉辦問題整改情況,對人民民眾、企業或有關方面反映的重要問題線索進行核查。“5”是“專題督查”,主要聚焦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擴大內需、推進高水平開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五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按照疊代式督查原則,進一步督深督透。“地方特色”,主要按照“一省一策”原則,督查了解各地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區域、地方發展重要部署情況。“營商環境調查”,在2017年國務院大督查對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開辦”、“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不動產交易登記”3項指標進行調查取得經驗基礎上,2018年繼續選取與企業和民眾關係密切,可量化、可比較的“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房產交易登記”、“用電報裝”、“用水報裝”、“用氣報裝”、“獲得信貸”7項指標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營商環境進行調查評價。
2.在對地方開展實地督查的基礎上對國務院部門或單位進行實地督查。主要督查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辦理情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國務院常務會議、重要專題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2017年國務院大督查地方反映意見建議辦理情況;反饋並督辦此次大督查實地督查中發現和地方政府反映的涉及部門的問題。
四、督查問責和督查激勵
(一)督查問責。對督查中發現的典型問題或民眾反映的典型問題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國務院督查組可直接約談負有領導責任、監管責任的負責同志,並做好記錄。督查結束後,根據督查結果,對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實不到位、重大工程項目嚴重滯後、推進“放管服”改革不作為亂作為、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流於形式的問題,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二)督查激勵。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真抓實幹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6〕82號),國務院督查組實地督查了解地方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的經驗做法,發現先進典型,作為有關方面研究提出2018年督查激勵名單的重要參考。
五、督查紀律
國務院大督查各項工作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及有關廉政要求。在實地督查中,國務院督查組成員要嚴格遵守“十不準”督查紀律要求,確保督查工作嚴肅、認真、廉潔。實地督查期間,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設立值班電話,接受各地區、各部門對督查組及其成員在廉潔、紀律、作風等方面的舉報投訴並進行核查,對核查屬實的將嚴肅處理。
國務院
2018年7月5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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