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太原海關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5年09月14日發布,自1985年09月1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5年09月14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9月1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海關綜合規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關於在山西省設立海關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太原海關(處級),隸屬北京海關,由海關總署責成北京海關籌建,人員編制五十人。
二、太原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的建設投資及開辦費用由你省承擔。設關後所需檢查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海關總署配備。
三、具體事宜,請你們與有關部門商辦。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
你省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關於在山西省設立海關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太原海關(處級),隸屬北京海關,由海關總署責成北京海關籌建,人員編制五十人。
二、太原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的建設投資及開辦費用由你省承擔。設關後所需檢查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海關總署配備。
三、具體事宜,請你們與有關部門商辦。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