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嘉興、紹興、湖州海關機構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設立嘉興、紹興、湖州海關機構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8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設立嘉興、紹興、湖州海關機構的批覆
  • 發文字號:國函〔1988〕151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成文日期:1988年12月31日
文堡束府旬件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關於要求增設海關機構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嘉興、紹興海姜凳罪狼戀關(處級),湖州設海關辦事處(處級)。椒江市已有海關機構,暫不變動。
二、人員編制,嘉興、紹興海關各五十人,湖州海關辦事處為三十人。所需人員在海關係統和當幾才設閥地黨政機關內調配,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所需的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戰閥淋,分別由嘉興、紹興、湖州市人抹棕肯民政府負責解決。交通工具和檢查儀器設備由海關總署配備。婚糠遷
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定。
國 務 院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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