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國務院以國函〔2015〕151號印發《蘇州工業園區開展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總體方案》。該《方案》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2部分。
主要任務是:建設更高水平的開放合作示範平台;建設產業最佳化升級示範平台;建設國際化創新驅動示範平台;建設行政體制改革示範平台。構建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開發區行政管理體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設城市綜合治理示範平台。健全完善開發區城市化轉型的有效體制機制,提升城市綜合治理水平。
《批覆》要求,蘇州工業園區要緊緊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主動對接自由貿易試驗區並積極複製成功經驗,探索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更好地培育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競爭新優勢,加快建設開放引領、創新驅動、制度先進、經濟繁榮、環境優美、人民幸福的國際先進現代化高科技產業新城區,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排頭兵,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提供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蘇州工業園區開展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總體方案的批覆
- 印發機關:國務院
- 文號:國函〔2015〕151號
- 印發時間:2015年9月30日
批覆
你們關於蘇州工業園區開展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總體方案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蘇州工業園區開展開放創新綜合試驗。原則同意《蘇州工業園區開展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主動對接自由貿易試驗區並積極複製成功經驗,探索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更好地培育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競爭新優勢,加快建設開放引領、創新驅動、制度先進、經濟繁榮、環境優美、人民幸福的國際先進現代化高科技產業新城區,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排頭兵,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提供經驗。
三、要發揮中國—新加坡蘇州工業園區聯合協調理事會及中方理事會機制優勢,協調解決《方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訴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加強協調指導,在體制創新、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江蘇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配套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支持蘇州工業園區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改革,確保開放創新綜合試驗取得積極成效。
五、商務部要加強對《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方案》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總體方案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中國與新加坡國際合作優勢,主動對接自由貿易試驗區並積極複製成功經驗,探索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構建創新驅動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結構邁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更好地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競爭,加快建設開放引領、創新驅動、制度先進、經濟繁榮、環境優美、人民幸福的國際先進現代化高科技產業新城區。
(二)發展目標。
1.打造中國開發區升級版。蘇州工業園區是我國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代表,應站在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前沿,積極探索開放與創新融合、創新與產業融合、產業與城市融合的發展道路,更好地引領全國開發區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2.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蘇州工業園區是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龍頭,應堅持“科技第一生產力、人才第一資源”理念,構建面向未來的創新發展模式,完善國際化、開放型創新體系,加快集聚高端創新要素、服務要素和人才要素,更好地參與國際創新競爭,更好地引領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
3.提升國際化開放合作水平。蘇州工業園區是國際合作的典範,應按照“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要求,依託中新合作優勢,拓展市際合作、省際合作、國際合作等多種方式,積極輻射推廣園區經驗,更好地踐行國家重大發展戰略。
二、主要任務
(三)建設更高水平的開放合作示範平台。構建開發區產城融合背景下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開放的主動贏得發展的主動、國際競爭的主動。
1.推進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搭建中新金融創新合作平台,借鑑新加坡金融行業發展先進經驗,建立創新合作的金融機構市場化準入制度,在繼續推進中新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金融體制改革試點,探索深化中新在金融機構雙向設立、業務創新、人才培養、項目合作、信息共享等全方位的合作。
2.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和管理體制。更加積極有效利用外資,突破以綠地投資為主的單一利用外資方式,探索以參股、併購等方式整合產業鏈,提升產業發展水平。突破依靠低成本的單一引資模式,引導外資由成本取向轉為市場、創新和高科技取向,努力向產業鏈的兩端延伸。鼓勵本土企業與跨國公司構建戰略聯盟,搭建跨國公司技術轉移平台,提升企業研發能力。加強內外資企業配套協作,發揮本土企業與跨國公司在價值鏈上的協同效應,擴大技術溢出效應,更好地融入全球價值鏈分工和生產體系。根據國際投資貿易規則,全面推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勞工權益保護制度,嚴格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健全外商投資監管體系,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與國際接軌的營商環境。
3.構建開放合作新機制。在中新兩國友好合作的框架下,積極拓展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涵、擴大合作成果,重點推進雙方在金融、科技、軟體、現代服務業、智慧城市、社會治理等方面的互動交流,共同推動兩國在園區項目上的合作走向更高水平。準確把握和利用國家戰略機遇,穩步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積極探索開展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和產業轉移園區等合作共建。落實“一帶一路”戰略,依託中新合作優勢,探索建立面向新加坡、輻射東協的投資貿易平台,提升向東開放水平;搶抓援助建設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機遇,加快建設面向哈薩克斯坦、輻射中亞的投資貿易平台,拓展向西開放通道。積極推進蘇滁現代產業園、蘇宿工業園等合作共建項目,創新互利合作機制,把園區建設成為實施長江經濟帶戰略的重要平台和示範視窗。
(四)建設產業最佳化升級示範平台。探索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開發區產業高端化發展機制,加快轉方式、調結構。
1.探索外資企業轉型升級促進機制。主動對接“中國製造2025”,進一步完善製造業產業鏈,搶抓全球產業布局調整機遇,積極引進高端產業,鼓勵和引導企業增加研發、銷售、總部等職能,推動製造業向微笑曲線兩端延伸。鼓勵區內優勢跨國企業主動實施兼併重組,將集團海外高端產能轉移到園區。鼓勵現有企業主動加快轉型升級,進行產品升級換代,提升技術水平,創新商業模式,發展新的業態。鼓勵企業從製造環節向服務延伸,使加工製造向投資、品牌和生產性服務升級。加強對產業鏈前端設計企業的培育和扶持,發揮其對產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2.構建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機制。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引進先進工藝和設備,提高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探索外資企業和本土企業融合發展機制,鼓勵有自主研發能力、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內資加工貿易企業進入跨國公司的產業鏈,提高產業配套能力和發展水平。完善落實促進加工貿易內銷便利化措施,引導加工貿易企業積極開展內銷,擴大國內分銷業務,強化本地化配套。推動加工貿易企業實現綠色低碳發展,鼓勵企業實施節能規劃、使用節能技術,減少對資源要素的依賴。
3.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以推進企業信息化、社會信息化、政府信息化為著力點,以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為抓手,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進一步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最佳化信息化環境,提升信息化水平。把握“網際網路+”發展趨勢,積極推動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推進電子商務與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擴大工業智慧型化套用,提高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水平。積極開展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貫徹和推廣工作。鼓勵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改善經營、銷售網路,最佳化生產經營流程,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鼓勵企業運用信息技術發展新產業和新產品,促進技術融合、產品融合、業務融合和產業衍生。
4.探索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發展機制。加大政策、資源等傾斜力度,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鼓勵科研院所、歸國留學人員創業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加快實施主導產業發展規劃,重點培育生物醫藥、納米技術套用、雲計算三大新興產業,探索專利導航新興產業發展模式,將新興產業培育成為區域主導產業。深入實施自主品牌企業培育計畫,推動將智慧財產權指標納入政府採購政策,建立政府科技經費購買專業服務機制,不斷增強自主品牌企業的發展活力。
(五)建設國際化創新驅動示範平台。探索開發區外向型經濟與自主創新有效結合機制,實現高水平開放與高層次創新協調發展。
1.大力構建開放型創新體系。以中新合作為基礎,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拓展與先進已開發國家及地區的創新合作,集聚國內外高端人才、資金、技術和信息等資源要素,培育納米技術套用等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特色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和產業集群。完善國家、地方協同機制,探索聯合共建國家納米技術創新發展平台。加強政產學研資介合作,構建覆蓋完整創新鏈、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跨地域產業創新聯盟,建設納米真空互聯實驗站,形成創新的吸附效應、聚合效應、規模效應和品牌效應。積極開展與國際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科研合作及學術交流,共建研究院、實驗室。主動承接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的溢出效應,構建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利益收入對接機制,完善創新成果產業化機制,努力建成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引領區。
2.完善國際化創新生態環境。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關鍵技術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健全技術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科技人員競業禁止制度,鼓勵企業開展國際專利布局,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提高國際創新競爭實力。完善公開透明的科技項目申請、科技經費分配、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建立以智慧財產權為導向的創新驅動評價體系。積極發展“眾創空間”,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創業服務業市場化、專業化發展,引導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創業服務、支撐創新發展。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延展科技創新服務鏈,促進科技服務業專業化、網路化、規模化、國際化發展。構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保障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員對其職務發明享有合法權益。創新科技金融模式和產品,活躍科技金融市場,加大金融對科技的投入,實現科技與金融兩大要素的良性互動,健全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推進專利保險試點,綜合運用科技創新發展基金、創投資金、風險補償、貸款貼息以及財政資金後補貼等多種形式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3.完善優秀人才集聚機制。積極實施與國際接軌的人才政策,營造尊重創新、保護創新、鼓勵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政策制度環境。建立以市場、知識、業績、素質為核心的人才評價體系,探索市場化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探索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職務發明、科技成果轉化制度,使創新人才更多地分享成果收益。注重人才發展環境建設,集聚國際化創新人才,爭創蘇南國家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借鑑國際高等教育市鎮建設的成功經驗,按照現代化、國際化標準推進獨墅湖高等教育區建設,探索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創新中外合作辦學的新機制,打造高等教育國際化示範區。
(六)建設行政體制改革示範平台。構建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開發區行政管理體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深化機構改革。最佳化政府組織結構,按照“小政府、大社會,小機構、大服務”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探索構建大規劃建設、大經濟發展、大文化管理、大行政執法、大市場監管等大部門制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推進政府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制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進一步規範和明確權力運行流程,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最佳化行政管理體制,探索建立開發區靈活高效特點和行政區功能健全優勢相結合的行政管理體制。逐步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行政機關把更多力量投入到政策制定、行政監管等層面,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在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標準和規範,建立健全以項目為導向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機制,加快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公共服務提供新機制。
2.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簡審批事項,精簡審批環節及前置條件,縮短辦理時限,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資格認定及查驗,加快政府管理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轉移。科學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不斷完善視窗運行制度,探索實現由一站式服務向“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審批”的綜合審批服務運行模式轉變,全面推行並聯審批。加強行政審批信息化建設,構建行政權力網上運行系統,推動跨部門審批流程公開透明,探索試驗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管理,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和網上公開,不斷推動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
3.加強政府有效監管。完善行政績效考核體系和制約監督體系,建立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指標為主的行政績效綜合評價體系,完善社會監督機制,以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推進行政監管體系建設。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規範行政執法主體,建立集中統一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系,在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智慧財產權、工商、稅務等領域加強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實現高效監管,構建政府負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綜合監管體系。健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建立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引導社會徵信機構提供多層次、多樣化徵信服務,構建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激勵守信、懲戒失信機制,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七)建設城市綜合治理示範平台。健全完善開發區城市化轉型的有效體制機制,提升城市綜合治理水平。
1.創新現代化新城區發展模式。堅持產城融合、區域一體發展思路,按照現代化、國際化、信息化、法治化、社會化要求,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深入借鑑新加坡先進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和管理法規,建立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保規劃“四規融合”的新型現代化城區規劃管理新體制。堅持緊湊集約發展方向,以統一規劃、市場配置、收益共享為原則,提高市場準入標準及土地持有成本,促進土地產權制度發展及土地產權流動,推進土地利用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土地綜合利用方式,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探索地下空間商業化利用制度。加強土地需求科學調控,推進建設用地“二次開發”,實施增量土地差別化出讓制度改革,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探索用地機制創新和土地集約利用新方式,提升單位土地投入產出水平。
2.創新智慧城市發展模式。制訂完善智慧城市建設方案,拓展智慧城市的內涵、外延及套用前景,形成更為高效、宜居、親民的園區特色。創新城市發展動力,以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園區走新型城鎮化道路。重點推進網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建共享,綜合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整合信息資源,統籌業務套用系統,推動信息技術集成套用,引導資源流動與積聚,強化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設,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促進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和諧與合作,激發社會創造精神,探索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公眾廣泛參與的智慧城市建設模式。
3.創新生態文明促進機制。加強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嚴格資源節約和環境準入門檻,探索實施企業淘汰退出機制,建立完善排污總量和環境容量核算體系,推進環境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污染綜合防治和環境綜合整治機制,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共管的環境治理模式,走出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4.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堅持以法治引領社會治理創新,借鑑新加坡法治建設在社會治理中的有益經驗,深入推進法治園區建設的創新實踐,著力構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場、法治社會三位一體的法治建設先導區。推進中新社會治理合作試點,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構建法制健全、規範有序、分類指導、監督有力的社會組織管理體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健全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福利、公共醫療、義務教育等公共服務制度。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大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文化傳承與創新,建設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升文化軟實力。堅持以信息化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完善各級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推進信息資源互聯、共享、同步。加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