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湖北省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5年03月28日發布,自1995年03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5年03月28日
- 實施日期:1995年03月2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你省《關於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的請示》(鄂政發(1994)90號)和《關於武昌縣撤縣設區後區名問題的補充報告》(鄂政發(1995)1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武昌縣,設立武漢市江夏區,以原武昌縣的行政區域為江夏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紙坊。
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