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引進彩色電視機裝配線和彩色顯像管生產線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引進彩色電視機裝配線和彩色顯像管生產線的通知》是由國務院2012年07月10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引進彩色電視機裝配線和彩色顯像管生產線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文字號:國發〔1985〕60號
  • 成文日期:1985年04月22日
  • 發布日期:2012年07月10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最近一個時期,一些地區、部門大量引進彩色電視機裝配線。這些裝配線主要依靠進口成套散件維持生產。據電子工業部等有關部門預測,已經引進和正在引進的裝配線投產後,生產能力將超出國內市場對彩色電視機的需求量。為了嚴格控制以單純擴大產量為目的而引進彩色電視機裝配線,並將這方面的積極性引導到引進國內還不過關的電子元器件和配套件的生產技術上來,引導到提高已有生產線的質量保證手段和新產品開發能力等方面上來,特作如下通知:
一、今後不再引進彩色電視機裝配線,也不再搞合資項目(產品全部外銷的合資項目除外)。若將來需要擴大生產能力,裝配線設備由國內組織生產供應。
二、在本通知下達之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引進的彩色電視機裝配線項目,凡對外尚未簽訂契約的,請即停止對外洽談;已對外簽訂契約及已引進並試生產的,請電子工業部制定辦法,組織驗收認定。產品經鑑定合格的,才能批量生產;未經驗收認定、產品未鑑定合格的,一律不批准進口彩色電視機散件。
三、彩色顯像管的技術引進項目,是投資密集和技術密集的項目,必須在國家統一計畫指導下進行建設。國家已經確定的廠點由電子工業部、經貿部組織統一對外;未列入彩色顯像管定點規劃的地區,不得自行上這類項目。
四、各經濟特區、沿海港口對外開放城市、實行計畫單列城市及海南行政區,也要按上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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