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啟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啟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7年05月16日發布,自1987年05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7年05月16日
  • 實施日期:1987年05月1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國家測繪局:
你局《關於變更國家高程基準面數據的請示》收悉。國務院同意啟用新的國家高程基準面數據,即“1985國家高程基準”,青島國家水準原點高程值確定為高出該基準72.260米。依據“1985國家高程基準”推算國家水準網中各水準點的高程,推算成果由你局負責發布,並作為全國新的統一的高程控制系統。國務院一九五九年九月四日批准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地測量法式(草案)》中所規定的國家高程基準和青島水準原點高程值(72.289米)即相應廢止。“1985國家高程基準”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地測量法式(草案)》正式修訂時一併匯入。
全國高程系統的改變是一項涉及面廣、科學性強的工作,此項工作由你局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實施。在舊系統改變為新系統的過渡階段,要注意防止使用中出現差錯。
國務院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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