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八仙山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5年11月06日發布,自1995年11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5年11月06日
- 實施日期:1995年11月0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自然保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國務院同意建立天津八仙山、內蒙古科爾沁和廣東丹霞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現予發布。
建立自然保護區,加強對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對於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與協調,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與當地經濟建設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抓緊組織編制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精幹的管理機構,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強化統一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把自然保護區保護好、管理好。
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
國務院同意建立天津八仙山、內蒙古科爾沁和廣東丹霞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現予發布。
建立自然保護區,加強對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對於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與協調,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與當地經濟建設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抓緊組織編制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精幹的管理機構,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強化統一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把自然保護區保護好、管理好。
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