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撤銷南匯縣設立南匯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1年01月09日發布,自2001年01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撤銷南匯縣設立南匯區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1年01月09日
- 實施日期:2001年01月0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撤銷南匯縣設立南匯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1年01月09日發布,自2001年01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撤銷南匯縣設立南匯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1年01月09日發布,自2001年01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上海市人民政府:你市《關於撤銷南匯縣設立南匯區的請示》。(滬府〔2000〕37號)收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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