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今年中央政府投資安排及實施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今年中央政府投資安排及實施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09年10月28日發布,自2009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9年10月28日
  • 實施日期:2009年10月2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國家計畫
  --2009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受國務院委託,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今年中央政府投資的安排及實施情況,請予審議。
一、落實中央政府投資開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第四季度以來,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中央及時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11月份以後,又迅速出台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十項措施,提出了總額4萬億元的兩年投資計畫,其中,中央政府新增投資1.18萬億元,並把它作為應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攬子計畫的重要內容。經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准,今年中央政府投資總額為9080億元,其中,新增中央政府投資4875億元。為落實好中央的決策,執行好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決議,管好用好中央政府投資,各地區各部門迅速行動,密切配合,開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突出投資重點,科學選擇項目。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已確定的投資方向,把中央政府投資重點用於加快保障性住房、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環境保護、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的建設和災後恢復重建。在中央政府投資帶動下,通過發揮地方、企業、銀行的積極性,集中安排了一批上述領域的重大工程。同時,嚴禁用於“兩高”、產能過剩和盲目重複建設項目,嚴禁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嚴禁用於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確保中央政府投資用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在具體項目選擇上,各地區各部門依據“十一五”規劃和其他中長期專項規劃,以及保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需要,加大續建項目安排力度,開工一批前期工作完備的項目,優先安排產業鏈長、帶動設備材料訂貨多的項目,使中央政府投資的安排既有利於促進經濟成長,又有利於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既有利於有效應對危機、促進當前發展,又有利於增強發展後勁和增長潛力;既有利於發揮投資的拉動作用,又有利於擴大消費需求;既有利於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又有利於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二)強化組織協調,加快工作進度。按照中央“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準、工作要實”的要求,為儘快發揮中央政府投資對經濟成長的拉動作用,同時確保資金安全和投資效益,各地方各部門突出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健全機構。根據國務院的決定,迅速成立了以發展改革委為組長單位、財政部為副組長單位,有關部門參加的新增中央投資協調小組,負責加強對中央政府投資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地方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也相繼建立了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領導協調機制。二是明確分工。根據國務院部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迅速制訂了落實新增中央投資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區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統籌協調,編制並下達中央投資計畫;財政部加快審核項目預算並及時撥付資金;國土資源部加快項目用地審批,簡化審查要件,提高審核效率;環境保護部嚴格環境準入,採取分類評估、分級審查等措施,加快審批進度;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保證信貸資金及時到位;監察、審計、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負責監督檢查。三是落實責任。建立了全方位的中央政府投資項目責任制,明確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和中央企業是所屬中央投資項目的責任主體,省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項目的責任主體,分別對所屬項目的投資安排、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實施效果負總責。為加快項目開工建設,各地區各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嚴格遵守建設程式,積極落實建設條件,為項目的順利實施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四是強化調度。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結合實際,將推進項目實施、加快建設進度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按照合理工期制訂項目進展計畫,以“天”為單位細化工作安排。建立了項目進展情況旬報制度,準確掌握開工和建設進度。
(三)完善配套政策,推進制度創新。落實地方配套資金是發揮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效果的重要環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各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緩解地方配套資金困難。一是中央財政首次代理發行2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經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委會審查批准,目前已全部發行完畢。二是根據巨觀調控的需要,及時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項目的資本金壓力。三是擴大企業債券規模,今年以來已核准發行企業債券124隻,籌資2678億元;擴大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發行規模,今年以來已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276隻,籌資7504億元。四是明確地方配套投資的責任主體和工作要求,並強調地方財力要優先落實中央政府投資項目配套資金,地方政府債券要優先滿足中央投資項目配套的需求。與此同時,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提出了“三個百分之百”的考核目標:地方配套資金要100%落實,項目要100%開工建設,發現的問題要100%整改到位,有力地促進了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進度和資金落實。
去年以來,在應對危機促進發展的實踐中,我們以安排和實施中央政府投資為契機,積極推進投資、財稅等方面的改革。一是改進中央政府投資計畫管理方式。對中央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單項資金少的項目,由原來中央有關部門將資金直接安排到具體項目的方式,改為中央只下達投資規模計畫、由地方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進一步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強化了責任約束,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完善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頒布了具體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後評價工作的任務、程式和要求,為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提高投資效益創造了條件。三是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完善投資資金管理和撥付辦法,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四是全面清理投資管理相關規定。對2004年以來頒布的有關檔案逐一進行清理,對不合時宜、不符合擴內需保增長要求的有關規定和辦法,提出了調整和完善的意見。
(四)嚴格項目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各地區各部門本著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按照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要求,加強項目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在項目管理方面,普遍實行了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中央項目的工程質量,由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行政領導負責;地方項目的工程質量,按照項目所屬關係,分別由各級地方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防止出現“三邊”工程和“豆腐渣”工程,把質量管理的各項要求落實到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在資金管理方面,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加強中央政府投資預算管理,確保資金規範有效使用。加強項目投資預(結)算、決算審核及跟蹤問效,認真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從嚴控制建設成本,中央政府投資資金普遍做到了專賬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五)加強監督檢查,提高投資效益。為了管好用好中央政府投資,堅持把依法行政、加強監管放在突出位置,健全監督保障體系,實施全過程監督,增強工作實效。一是創新監督檢查機制。去年11月,按照中央的要求,成立了由中紀委監察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為成員單位的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24個檢查組,分赴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進行了兩輪監督檢查,目前正在進行第三輪檢查。國務院辦公廳組織了督察組,對16個省(區、市)就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二是加強審計監督。今年年初,國家審計署對去年四季度新增的1000億元中央政府投資和災後恢復重建項目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並對全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項目、採煤沉陷區工程等項目投資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目前正在對有關部門和地方開展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專項審計。三是開展專項稽查和檢查。發展改革委對中央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執行、配套資金落實、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等進行了專項稽查,財政部對預算執行、資金撥付、項目財務、會計核算和竣工決算等環節進行了監督檢查。環境保護部會同監察部,對環評審批工作中落實中央政策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央政府投資的安排和項目實施情況給予了高度關注,組織專題調研組對重大公共投資項目進行專題調研,並提出了許多指導意見和改進措施,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抓好落實。
二、中央政府投資的具體安排和實施情況
經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批准,2009年中央政府投資總額9080億元,資金的主要來源是:中央基建投資3676億元,車購稅專項投資860億元,中央災後重建(基金)投資1300億元,中央財政其他公共投資1593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1651億元。有關投向和資金分配情況如下:保障性安居工程493億元。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2522億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2134億元。衛生、教育等社會事業建設926億元。節能減排、生態環境建設696億元。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633億元。災後恢復重建1300億元。此外,還安排了中央事權範圍內的中央本級建設等項目376億元。
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積極努力,中央政府投資項目進展順利,管理不斷加強,資金使用比較規範,項目建設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截至8月底,已下達中央政府投資7170億元,占今年投資總額的79%。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基本建成廉租住房27萬套、開工建設126萬套,新增租賃住房補貼54萬戶。實施煤礦棚戶區民房改造10萬戶、採煤沉陷區民房治理12.9萬戶和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15.7萬戶,改造完成國有農墾危舊房3.1萬戶。建成遊牧民定居房2.4萬套,試點地區改造完成農村危房18.5萬戶。
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方面,解決了2278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建成農村沼氣項目247萬戶、農村公路20萬公里、農村各級變電站361座、線路10.3萬公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繼續加快,基本建成1497個水利項目,新建及加固堤防873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730平方公里。建成標準糧田430多萬畝、動物防疫體系項目8800多個、以工代賑項目246個,購置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設備1.3萬台(套),新增油脂油料倉(罐)容55萬噸,改造農村郵政營業投遞網點1000多個。
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建成8個高速公路項目、3個國防交通項目、2個進藏公路整治項目,實施沿海港口航道及防波堤建設項目22個、全國內河航道建設項目62個,長江幹線、西江幹線、京杭運河、鴨綠江西水道等航道通航條件得到改善。哈大、武廣、南廣、貴廣等一批重大鐵路項目加快建設,鋪軌6860公里,投產里程近1500公里。完成天津濱海機場擴建工程以及8箇中西部支線機場和西部幹線機場建設項目。城市電網改造加快,新建和改造變電容量483萬千伏安、各類線路3589公里。
衛生、教育等社會事業建設方面,基本建成1.1萬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項目、3000多個基層計畫生育服務和重點中醫院項目,改造農村國中校舍面積近400萬平方米,建成中等職業學校校舍152萬平方米、特殊教育學校24萬平方米,建成鄉鎮綜合文化站2500多個。
節能減排、生態環境建設方面,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518萬噸、垃圾日處理能力1.6萬噸,鋪設管網1.3萬公里;形成669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新增節水能力1.31億噸、循環利用廢物能力288萬噸以及鉻渣處理能力約33萬噸;新增年COD削減量25萬噸,完成營造林近3800萬畝。
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方面,列入計畫的1316個產業調整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已開工建設1209個,345個自主創新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開工建設了317個,採購並安裝設備約1.54萬台(套)。一批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進展順利,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等產業結構調整項目穩步推進。
災後恢復重建方面,四川、甘肅、陝西三省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已開工2.96萬個、竣工1.67萬個,完成投資5050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50.5%。其中,城鄉住房已完成規劃投資的73.4%,基礎設施、生產力布局和產業調整完成50%以上,農村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市場服務體系完成40%以上,城鎮體系建設、防災減災、生態修復、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確定的項目也正在加快實施。
總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悉心指導下,經過各地方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總體情況是好的,在保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有力地促進了經濟企穩回升態勢的形成和發展。今年前8個月,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33%,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5.6個百分點。在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中,投資拉動發揮了主要作用。二是有力地推動了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在今年安排的中央政府投資中,企業技改、自主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等方面的投資進一步增加,促進了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增強。三是有力地加強了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基礎設施建設明顯加快,南水北調等大中型水利工程進展順利,一批重大鐵路項目相繼開工建設,公路、機場等基礎設施項目有序推進,增強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後勁。四是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在今年安排的中央政府投資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社會事業、災後恢復重建的投資超過50%,一大批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直接相關的惠民工程相繼完工,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明顯加強,城鄉低收入民眾的住房條件得到改善,廣大人民民眾普遍受益。中央檢查組已經開展的兩輪檢查和審計署的審計結果表明,尚未發現中央投資用於“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樓堂館所項目,尚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的主要考慮
在堅定不移地落實中央擴大內需政策措施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在中央政府投資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突出表現是:個別地方推進中央投資項目建設的大局意識和力度還需加強,實施責任也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效率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個別地方為了多爭取中央補助資金,沒有充分考慮當地政府承受能力,編制的建設規划過大、任務過重,部分地方配套資金的籌措仍困難較大,沒有集中力量保重點,影響了中央政府投資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少數項目管理不夠規範,沒有嚴格執行建設程式,沒有按規定使用建設資金,一些地方在項目設計方案論證、建設規劃落實、徵用土地手續、施工單位資質、施工質量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問題;個別地方由於配套資金不到位和前期工作準備不充分,項目建設進展較慢,中央項目建設進展不平衡,仍有少數項目沒有按時開工。此外,在如何更好地發揮中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促進民間投資加快發展、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結構等方面,也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下一步,我們要圍繞解決上述問題,重點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進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確保及時發揮效益。繼續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當前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保持巨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堅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進一步提高對落實一攬子計畫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決不能因經濟運行中積極因素增多而盲目樂觀和出現懈怠。認真落實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執行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各項決議,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儘快解決影響項目建設的關鍵問題,確保中央政府投資項目順利實施。
(二)採取多種有效措施,積極落實配套資金。我們將督促各省級人民政府切實承擔落實配套資金的責任,統籌安排地方財力,優先保證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地方政府的債券資金要優先並集中用於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個別地方發債後配套資金仍然不足的,要優先保證民生項目。各地區編制規劃、審核項目、申報投資計畫要量力而行,充分考慮本地財政的承受能力,防止因配套資金不足,形成“鬍子工程”或“半拉子工程”。中央政府投資的安排要繼續向中西部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傾斜。
(三)嚴格各項管理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國務院新增中央投資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指導地方進一步做好中央投資項目和資金的落實工作。督促部門和地方開展經常性自查,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政策落實檢查組將繼續開展全過程監督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進一步開展專項審計和專項稽查。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中央政府投資專題調研工作。對那些存在嚴重問題、屢糾屢犯和整改不力的,將採取核減、收回或暫停安排中央政府投資等懲戒措施。
(四)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進一步擴大中央投資的帶動效應。抓緊出台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辦法,並及時落實相關措施。一是擴大市場準入範圍,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品批發和現代物流等領域。二是促進結構調整和民間資本合理流動,加大對民營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鼓勵民間投資跨地區轉移和兼併重組,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綜合利用政府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稅收優惠和多種投融資模式,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四是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依法保護民間投資的合法權益。五是建立健全投資信息發布制度,完善民間投資服務體系,依法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指導和管理。
(五)保持合理投資規模,繼續最佳化投資結構。當前,我國經濟運行正處在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仍是首要任務。為確保中央確定的建設任務順利完成並儘快發揮效益,中央政府投資還要繼續保持一定的規模。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著力最佳化投資結構,進一步向“三農”、民生、自主創新、節能環保和生態建設、區域協調發展等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傾斜,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強規劃指導,堅持科學論證、量力而行,搞好項目儲備,加快前期工作。同時,堅決抑制部分行業的產能過剩和盲目重複建設,對新興產業發展也要加強引導和規範,防止一哄而起。
(六)著力推進制度創新,健全投資管理長效機制。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調整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切實把政府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繼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調整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進一步減少微觀事務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抓緊研究起草政府投資條例,健全政府投資管理機制,完善投資項目後評價、重大項目公示和責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健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
管好用好中央政府投資使命光榮、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做好中央政府投資管理工作,確保資金安全,提高投資效益,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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