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3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通知
  • 外文名: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2013 part of the holiday arrangements for notification
  • 發布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內容類別:節假日放假安排
  • 成文日期:2012年12月08日
  • 發布日期:2012年12月10日 
通知內容
國辦發明電〔201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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