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復函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85年10月14日發布,自1985年10月1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85年10月14日
  • 實施日期:1985年10月1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林業部:
你部《關於設立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牌的請示》收悉,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答覆如下:
一、同意在四川省大熊貓救護中心飼養場牆壁上鑲嵌一塊石牌,用中、英兩種文字刻上“美國總統夫人南希·里根於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轉交美國少年兒童為搶救大熊貓捐款紀念”。可在《中國日報》(英文)和《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一簡短訊息,但對內報刊不必報導。
二、今後為搶救大熊貓捐助款額較大的中外社團和著名人士,如要求設牌,可照此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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