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是為為切實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貫徹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4月6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年4月6日
  • 實施日期:2016年4月6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辦函〔2016〕38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切實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貫徹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將《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量化指標任務,按照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抓好督促檢查。涉及多部門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需要分省落實的,要及時下達分省任務,加強指導和調度,推動各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理要求和時間節點,及時將量化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包括具體數額、完成比例和分省數據)報送國辦督查室和有關秘書局。對分省上報的數據,要統一報送口徑和標準,做好核查比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無誤。
三、國辦將加強跟蹤督辦,定期梳理匯總落實情況。對完成指標進展緩慢的,將適時通報和啟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懶政怠政、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6日
(本文有刪減)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
序號
   
牽頭負責部門
1
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
發展改革委
2
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3
安排財政赤字2.18萬億元,赤字率提高到3%
財政部
4
安排地方專項債券4000億元
財政部
5
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分流安置,2016年安排500億元
財政部
6
推進5萬個行政村通光纖
工業和信息化部
7
鐵路投資8000億元以上
發展改革委
8
公路投資1.65萬億元
交通運輸部
9
再開工20項重大水利工程
水利部
10
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5000億元
發展改革委
11
棚戶區住房改造600萬套,貧困農戶危房改造314萬戶
住房城鄉建設部
12
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
住房城鄉建設部
13
退耕還林還草1500萬畝以上
發展改革委
14
增加深鬆土地1.5億畝
農業部
15
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
水利部
16
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
交通運輸部
17
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增長43.4%
財政部
18
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380萬輛
環境保護部
19
中央財政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160億元,增長9.6%
財政部
20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計生委
21
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
衛生計生委
國務院醫改辦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從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
衛生計生委
22
廣義貨幣M2預期增長13%左右
人民銀行
23
社會融資規模餘額增長13%左右
人民銀行
24
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5%和8%
民政部
25
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6
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增長12.2%
財政部
27
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
財政部
28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5%-7%
發展改革委
29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4%以上
發展改革委
30
完成1000萬以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任務,其中易地搬遷脫貧200萬人以上
扶貧辦
31
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3%
環境保護部
32
完成2100萬人次以上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任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內容解讀

4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情況。根據該分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被具體量化成了32項指標,14個部門牽頭負責相應的指標任務。今年的政府工作量化指標數量比去年多出7個,14個牽頭部門中,財政部牽頭負責的指標任務最多,達到7個。
根據分工情況,今年的政府工作量化指標包括涉及國內生產總值、赤字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內容的巨觀經濟方面,涉及水利工程、公路、鐵路等投資的工程建設方面,涉及就業、醫療補助、棚改等內容的民生方面等等。
去年《政府工作報告》的25項量化指標中,24項都順利完成,僅進出口增長6%的指標未完成。考慮到今年經濟形勢複雜嚴峻,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今年的外貿發展時,沒有提出具體數字指標,而是以“進出口回穩向好”代之。
14個牽頭負責完成指標的部門中,財政部的任務最重,要牽頭負責7項指標任務的完成。其次是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6項指標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4項指標,衛生計生委負責3項指標,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人民銀行分別牽頭負責2項指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醫改辦、農業部、民政部、扶貧辦分別牽頭負責1項指標。
國辦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量化指標任務,按照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抓好督促檢查。涉及多部門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需要分省落實的,要及時下達分省任務,加強指導和調度,推動各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理要求和時間節點,及時將量化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報送國辦督查室和有關秘書局。對分省上報的數據,要統一報送口徑和標準,做好核查比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無誤。
國辦將加強跟蹤督辦,定期梳理匯總落實情況。對完成指標進展緩慢的,將適時通報和啟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懶政怠政、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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