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是為為切實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貫徹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4月6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年4月6日
- 實施日期:2016年4月6日
政策全文
為切實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貫徹落實,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將《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量化指標任務分工》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量化指標任務,按照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抓好督促檢查。涉及多部門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需要分省落實的,要及時下達分省任務,加強指導和調度,推動各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理要求和時間節點,及時將量化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包括具體數額、完成比例和分省數據)報送國辦督查室和有關秘書局。對分省上報的數據,要統一報送口徑和標準,做好核查比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無誤。
三、國辦將加強跟蹤督辦,定期梳理匯總落實情況。對完成指標進展緩慢的,將適時通報和啟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懶政怠政、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2016年4月6日
序號 | 工 作 任 務 | 牽頭負責部門 |
1 | 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 | 發展改革委 |
2 | 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3 | 安排財政赤字2.18萬億元,赤字率提高到3% | 財政部 |
4 | 安排地方專項債券4000億元 | 財政部 |
5 | 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分流安置,2016年安排500億元 | 財政部 |
6 | 推進5萬個行政村通光纖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7 | 鐵路投資8000億元以上 | 發展改革委 |
8 | 公路投資1.65萬億元 | 交通運輸部 |
9 | 再開工20項重大水利工程 | 水利部 |
10 | 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5000億元 | 發展改革委 |
11 | 棚戶區住房改造600萬套,貧困農戶危房改造314萬戶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12 | 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13 | 退耕還林還草1500萬畝以上 | 發展改革委 |
14 | 增加深鬆土地1.5億畝 | 農業部 |
15 | 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 | 水利部 |
16 | 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 | 交通運輸部 |
17 | 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增長43.4% | 財政部 |
18 | 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380萬輛 | 環境保護部 |
19 | 中央財政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160億元,增長9.6% | 財政部 |
20 |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計生委 |
21 | 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 | 衛生計生委 國務院醫改辦 |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從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 | 衛生計生委 | |
22 | 廣義貨幣M2預期增長13%左右 | 人民銀行 |
23 | 社會融資規模餘額增長13%左右 | 人民銀行 |
24 | 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5%和8% | 民政部 |
25 | 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26 | 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增長12.2% | 財政部 |
27 | 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 | 財政部 |
28 |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5%-7% | 發展改革委 |
29 |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4%以上 | 發展改革委 |
30 | 完成1000萬以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任務,其中易地搬遷脫貧200萬人以上 | 扶貧辦 |
31 | 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3% | 環境保護部 |
32 | 完成2100萬人次以上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任務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內容解讀
根據分工情況,今年的政府工作量化指標包括涉及國內生產總值、赤字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內容的巨觀經濟方面,涉及水利工程、公路、鐵路等投資的工程建設方面,涉及就業、醫療補助、棚改等內容的民生方面等等。
去年《政府工作報告》的25項量化指標中,24項都順利完成,僅進出口增長6%的指標未完成。考慮到今年經濟形勢複雜嚴峻,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今年的外貿發展時,沒有提出具體數字指標,而是以“進出口回穩向好”代之。
14個牽頭負責完成指標的部門中,財政部的任務最重,要牽頭負責7項指標任務的完成。其次是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6項指標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4項指標,衛生計生委負責3項指標,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人民銀行分別牽頭負責2項指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醫改辦、農業部、民政部、扶貧辦分別牽頭負責1項指標。
國辦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量化指標任務,按照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抓好督促檢查。涉及多部門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需要分省落實的,要及時下達分省任務,加強指導和調度,推動各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辦理要求和時間節點,及時將量化指標任務進展情況報送國辦督查室和有關秘書局。對分省上報的數據,要統一報送口徑和標準,做好核查比對,確保數據真實可靠、準確無誤。
國辦將加強跟蹤督辦,定期梳理匯總落實情況。對完成指標進展緩慢的,將適時通報和啟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懶政怠政、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