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上海浦東開發(1990年4月)

上海浦東是位於黃浦江以東、長江口以西的一塊三角形地區,地處我國海岸線中點和長江入海口交匯處,地理區位優勢明顯。20世紀80年代後,在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改革開放形勢的帶動下,上海要求振興和發展的呼聲空前強烈。同時,隨著上海市的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也面臨尖銳的矛盾。在這種情況下,上海開始把目光投向浦東。經過多年的謀劃,1987年初,上海市政府形成《關於浦東新區經濟、科技、社會、文化發展綱要》。1990年初,鄧小平視察上海,對浦東開發的準備工作表示高度關注。4月,國務院批准同意上海市加快浦東地區的開發,並實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的某些政策。開發浦東、開放浦東,是中央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作出的又一個重大部署,對於上海和全國都是一件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事情。4月30日,上海市政府宣布開發浦東的十項優惠政策和措施。浦東的開發開放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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