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充分發揮專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支撐作用,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促進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經國務院領導同意,國務院安委會決定成立專家諮詢委員會。
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礦山、石油化工、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工貿與民爆、消防、能源、特種設備、應急管理、理論與法制研究10個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在專家諮詢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專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3名左右、委員若干名,具體人員組成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專家諮詢委員會研究確定。
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秘書處承擔日常工作,秘書處與安全監管總局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合署辦公,設副秘書長2~3名,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與專家諮詢委員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