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湖北省將陽新縣劃歸黃石市管轄的批覆

國務院同意湖北省將陽新縣劃歸黃石市管轄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6年12月02日發布,自1996年12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6年12月02日
  • 實施日期:1996年12月02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陽新縣劃歸黃石市管轄的請示》(鄂政文(1996)65號)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為了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同意將鹹寧地區管轄的陽新縣劃歸黃石市管轄。
國務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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