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梁治寇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梁治寇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是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6年11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梁治寇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 發文字號:國函〔1996〕102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中央軍委
  • 成文日期:1996年11月22日
檔案全文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邊防系副教授梁治寇武警專業技術上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李 鵬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