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周峰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周峰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是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9年12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周峰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 發文字號:國函〔1999〕152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中央軍委
  •    成文日期 :1999年12月27日
檔案全文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吉林省公安廳消防局局長周峰武警大校警銜。
國務院總理  朱鎔基
中央軍委主席 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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