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北平談判

1949年4月中國共產黨代表團同國民黨政府代表團就國內和平問題在北平(今北京)舉行的談判。蔣介石在“和談”陰謀失敗後宣告引退,由李宗仁接任“代總統”。李上台後於1月22日發表文告,願以中共所提八項和平條件為基礎進行商談。3月26日,中共中央決定派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後又加聶榮臻)為和談代表。3月29日,國民黨政府派張治中、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李蒸(後又加劉斐)為談判代表。4月1日起,國共代表團就國內和平問題相互交換意見。4月15日,中共代表團在儘可能採納對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出8條24款的《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國民黨政府代表表示可以接受。雙方約定4月20日為簽字最後期限。4月20日,南京國民黨政府拒絕在協定上籤字,和平談判宣告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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