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事詔書

國事詔書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為鞏固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繼承權而宣布的詔書。

國事詔書,一譯國本詔書。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為鞏固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繼承權而宣布的詔書。1711年約瑟夫一世皇帝去世,其弟匈牙利國王卡羅伊三世被選為皇帝,改稱查理六世。他繼位時尚無子女,依哈布斯堡家族的宗室繼承法規定,女性無王位繼承權。他擔心身後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被瓜分,遂於1713年4月19日規定:哈布斯堡家族所屬各邦都是不可分離、不可分割的。如哈布斯堡家族的男系死絕時,領地可由他的女兒繼承;如他既無子又無女時,領地可由約瑟夫一世的女兒及其後代繼承。該詔書經過公證人公證。1716年查理六世得子,但不幸同年夭折,1717年和1718年又得二女。他遂於1720年公布這一詔書,先後在哈布斯堡家族各領地議會中獲得批准,並取得歐洲各國(約瑟夫一世之女婿薩克森選帝侯和巴伐利亞選帝侯、帝國議會、俄國、西班牙、英國、法國、普魯士、荷蘭、丹麥、撒丁等)的承認。查理六世1740年去世後,巴伐利亞選帝侯卡爾·阿爾布雷希特和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卻不承認其長女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繼承權,從而引發了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