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朝入關後滿洲貴族為掠奪土地而頒布的命令。
圈地令是清初滿洲貴族入關以後,清廷縱容滿洲貴族圈地占為己有,收斂財富的一項土地政策。順治元年順治帝“設指圈之令”,“命給事中御史等官履勘畿內地畝,從公指圈。其有去京較遠,不變指圈者,如滿城、慶都等24州縣無主荒地,則以易州等處有主田地酌量給旗,而以滿城等處無主地不給就近居民。
凡民間墳墓在滿洲地內者,許其子孫隨時祭掃3年。”所謂“履勘”,事實上即不“履”,也不“勘”。而是“跑馬圈地”,馬力所至就是“從公指圈”的範圍。圈地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將近京肥沃土地圈給清貴族,另外,圈山海關以外地讓農民耕種叫“圈補”;二是原來圈占地離京太遠,或因“鹼鹽不毛”地,來補還近京被圈農民叫“全換”;三是凡明王室所遺留皇莊各州縣“無主荒田”,一律劃歸滿洲貴族和八旗官兵,叫“圈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