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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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原國家冶金工業局、原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原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 |
| 葉天竺、嚴鐵雄、錢大都、周聖華、鄧善德、李書樂、白洪生、李學仁、楊建功、宋全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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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摘要
我國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一直沿用原蘇聯的分類體系,帶有濃厚的計畫經濟色彩。而且這個分類一是只強調礦產勘查工作程度,各類別礦產儲量的經濟意義不明確;二是沒有將可行性評價工作作為判別礦產儲量經濟意義的依據,礦產儲量評價通常採用統一的工業指標、不變的產品價格,造成了礦產勘查與礦業開發的脫節和大量“呆礦”的出現;三是類別劃分及主要術語與世界上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存在很大差異,因此,修訂我國固體礦產資源分類分級標準已迫在眉睫。 為此,國土資源部決定對我國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進行全面修訂。 《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主要參照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1997年提出的《聯合國國際儲量/資源分類框架》和美國礦業局、地調局1980年制定的《礦產資源和儲量分類原則》並結合我國國情,採用經濟意義(經濟軸E)、可行性評價程度(可行性軸F)和地質可靠程度(地質軸G)三維分類模式,將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為3大類(儲量、基礎儲量和資源量)16種類型。 新的《分類》標準,強化了反映礦產資源儲量經濟意義的價值標準,把礦產資源利用的可行性評價作為判別礦產資源儲量的重要依據,從而徹底改變了過去只強調地質勘查工作程度,忽略礦產資源利用經濟價值的做法。並且在分類原則的確定,基本概念的解釋和各類別內涵的賦予方面,力求與國外主要市場經濟國家的分類規範一致,與《聯合國國際儲量/資源分類框架》完全相容,從而使得我國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接軌。 引入“基礎儲量”概念,恢復“儲量”的經濟可采意義,既可以滿足政府管理部門分析資源形勢、制定資源政策、進行國際對比的需要,也可以滿足投資機構、證券部門評價利用礦產資源的要求。 採用三維編碼表示各類別礦產資源儲量,不僅易於識別,而且也方便了計算機技術的套用。 該項目研究成果在如下幾個方面得到了套用: 該項目研究成果,已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於1999年6月8日發布並實施。依據新的《分類》標準,國土資源部對我國建國以來查明的礦產資源儲量,已經進行全面了套改,並形成了我國礦產資源家底情況的全新認識。 依據新的《分類》標準,國土資源部還對我國現行的45個單礦種固體礦產勘查規範進行了全面修訂。 該項目研究成果將對我國地質勘查工作體制產生深刻影響,一是礦產資源勘查工作不僅要重視地質技術研究工作,而且要更為重視礦產資源利用的可行性評價工作;二是為我國礦業權流轉機制的實現和礦業權市場的運作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新《分類》標準與國際慣例的接軌,克服了我國礦產勘查工作與國外對比的障礙,對於吸引外資勘查、開發我國礦產資源,促進中國礦業進入國際礦業大市場,充分利用 “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也將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