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陽縣水務局是固陽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固陽縣水務的政府機構。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和特定情況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監督管理城鄉供水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各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安排建議,提出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和固陽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項目。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負責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用水監測,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相關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區計畫用水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全縣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全縣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工程的驗收。協調指導水旱災害防禦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固陽縣立項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縣域內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等重要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監管。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固陽縣水利行業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科技相關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縣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落實上級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具體防治工作,重要情況及時通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黨組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和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領導班子綜合考評及幹部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水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基層黨組織的黨群、紀檢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計畫股。組織編制固陽縣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全縣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提出全縣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和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統計工作。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三)財務股。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財務和資產登記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四)水資源管理股(行政審批股)。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相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縣水資源公報。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水權制度建設。組織編制城市供水規劃,調配、調度城市供水水源和水量。負責監督管理城市供水系統運行工作,監督管理城市供水企業(單位)貫徹執行有關供水行業標準。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
研究擬訂水務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按許可權負責水行政許可工作。按許可權受理行政審批事項。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對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水行政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協調縣域內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五)河湖管理股。承擔固陽縣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河湖長制工作的協調、調度、督導和考核工作。指導全縣重要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流(道)、湖泊采砂管理和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等工作。協調指導水旱災害防禦工作,按許可權在特殊情況下實施水庫應急泄流方案。
(六)建設與管理股。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綜合利用工作。按許可權審批重點水利工程初步設計。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按許可權審批重點農牧水利工程初步設計。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全縣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