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固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固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固陽縣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氣運綜合協調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上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和自治區、包頭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備案固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根據固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全縣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縣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推進電力市場建設,依法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維護電力市場秩序。負責全縣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研究擬訂全縣煤炭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
(五)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固陽縣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和固陽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和固陽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八)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推動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開放共享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大數據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
(九)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推進通訊網路和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通信基礎設施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十)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交流與招商引資。負責指導、組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間開展產業協作配套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十一)負責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協調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實施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四)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十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許可權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擬訂全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相關輔助工作。
(十八)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十九)根據授權代表固陽縣人民政府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地方間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
(二十)貫徹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自治區商務廳和包頭市商務局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參與自治區商務廳和包頭市商務局涉及我縣的經貿談判。
(二十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固陽縣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
(二十二)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三)承擔統籌協調全縣服務業工作。
(二十四)依法負責全縣礦產經濟的綜合管理。了解全縣工
礦企業生產運行情況,對各鐵精粉採選企業庫存量進行測量。根據工礦企業用電量測算企業產量,為企業繳納稅費提供參考依據。負責文圪氣礦區、白雲石礦礦區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服務礦山企業,協助各鎮、各部門調處礦區矛盾。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宣傳部)有關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開展全縣網路安全工作,協調信息化工作。
2.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推進電力市場建設,依法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維護電力市場秩序。負責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全縣煤炭、電力等能源開發的前期手續辦理工作和項目建設時期的監管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商務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固陽縣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流通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擬訂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2)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藥品流通監管。
5.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商務局負責肉類、蔬菜儲備管理。
(2)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
(3)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棉花、食糖、化肥、藥品等重要物資的儲備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檔案、機要、保密、信訪、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年度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行政審批股)。承擔全縣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氣運綜合協調。
組織擬訂固陽縣工業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務院、自治區和包頭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備案固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工業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
承擔冶金、化工、建材等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有關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做好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貫徹實施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承擔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依託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和我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
承擔全縣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擬訂全縣煤炭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規範和維護煤炭經營秩序。
負責全縣工業領域招商引資項目的策劃、組織、實施、協調與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工業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活動。
(三)中小企業股。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服務工作。指導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我縣助保金貸款業務的相關工作,協助中小企業的開展融資相關工作。組織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定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性政策措施。負責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
研究擬訂鹽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擬訂全縣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食鹽的行業監管。推動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四)節能檢查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散裝水泥產業發展。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節能降耗有關政策,積極開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工作。
(五)信息化股。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擬訂工業信息化和全縣大數據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全縣社會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協調解決大數據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套用。
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
負責指導、組織全縣信息化企業開展產業協作配套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化領域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負責提出固陽縣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指導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項目的策劃、組織、實施、協調與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活動等工作。
(六)商貿股。研究全縣商務領域相關政策法規和商務發展趨勢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研究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縣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運行情況。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對外開放的方針、政策、目標。負責對資金項目的篩選儲備、政策發布、審核、申報、統計分析、項目落實監督管理等工作。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監督管理汽車流通行業。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組織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擬訂全縣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並推動實施。擬訂全縣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並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儲備管理。負責重要商品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貫徹落實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執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按許可權負責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管理相關輔助工作。推動全縣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和固陽縣利用外資政策。負責我縣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受委託辦理國際貨代企業備案。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依法負責我縣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初審和上報。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貿談判和磋商,組織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企業對外援助資質的接收和上報。
負責擬訂全縣服務業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的對策和建議。承擔服務業重大課題研究。承擔服務業的運行分析,監測、預測發展動態及趨勢,及時發布運行信息。對相關指標及運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研究擬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承擔全縣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推動引導現代服務業。
(七)電子商務辦公室。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制定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網路零售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商務大數據的集成和信息發布。負責機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管理。指導和推動全縣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八)整治礦業秩序辦公室。負責礦業生產秩序的整頓,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礦山企業開復工驗收。監督企業污染排放,安全生產。依法查處非法開採和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的行為。組織協調電力部門保障企業生產用電,促進礦業經濟有序健康發展。
(九)礦產經濟股。負責摸底掌握全縣工礦企業生產運行情況,對各鐵精粉採選企業庫存量進行測量。根據工礦企業用電量測算企業產量,為企業繳納稅費提供參考依據。負責文圪氣礦區、白雲石礦礦區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服務礦山企業,協助各鎮、各部門調處礦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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