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核算組織設計是為加強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控制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及其增減變化,必須組織固定資產核算,以便保證固定資產得到合理運用和更新。固定資產核算組織的設計主要有三個內容:(1) 明確固定資產各種增減變動業務的基本程式。企業新增固定資產不外三種來源,即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企業用專用基金購建或自製的固定資產和調入的固定資產。(2)要有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規定和要求。固定資產種類繁多,又很分散,為了保證各使用單位和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統一制定固定資產目錄,設定固定資產二級和明細核算,總之固定資產核算卡片。(3)規定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可以根據情況,進行定期的 (每年至少一次) 和不定期、全面的或局部的清查,清查時,填制“固定資產清查表”,並在出現盤盈、盤虧時,填制“固定資產清查盤虧報告表”並要認真查明原因,除應該追索、賠償的以外,經企業領導或主管部門批准後,作為入帳的依據。
由於固定資產的來源不同,其交接手續和憑證也不一樣,在設計固定資產核算組織時,必須有所區別。對新建完工的項目,首先必須明確驗收手續,對固定資產的質量、工程預決算進行檢查,對技術資料和備件、附屬檔案(如設計檔案、施工圖紙等)進行清點核對。驗收合格後,由驗收委員會作出鑑定,填制一式多份的“固定資產竣工驗收交接單”。對於企業購建或自製的固定資產,在到廠或完工後,由企業有關部門負責檢查和技術檢驗,經驗收合格後,填制“固定資產移交生產驗收單”。一式三份,分別交管理部門,使用單位和會計部門(作入帳的依據和領用憑證)。對調入的固定資產要通過一定的審批程式,填制“固定資產調撥交接單”,連同說明書、圖紙等技術資料(一式五份)一起辦理交接手續,主管部門一份,交接雙方各存兩份。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時,必須履行一定手續,填制“固定資產大修理檢修單”,“固定資產送修移交單”,“生產設備事故報告單”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檢修。內部發生調撥使用,也應嚴格憑證手續,編制“固定資產內部調撥單”,據以辦理交接手續。固定資產報廢時,要嚴格掌握,由企業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各有關部門組織審查和技術鑑定,填制“固定資產申請報廢單”,經批准後,填制“固定資產清理單”,記錄有關事項、據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