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承付期是根據某些協定國雙方簽訂的《換貨和支付協定》規定,在記帳結算的出口托收業務中,進口方清算銀行在收到托收單據後的若干天之內,必須向出口方清算銀行辦理付款或提出拒付的一種承付期限的規 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承付期
- 類型:承付期限的規定
固定承付期是根據某些協定國雙方簽訂的《換貨和支付協定》規定,在記帳結算的出口托收業務中,進口方清算銀行在收到托收單據後的若干天之內,必須向出口方清算銀行辦理付款或提出拒付的一種承付期限的規 定。
固定承付期是根據某些協定國雙方簽訂的《換貨和支付協定》規定,在記帳結算的出口托收業務中,進口方清算銀行在收到托收單據後的若干天之內,必須向出口方清算銀行辦理付款或提出拒付的一種承付期限的規 定。按國際貿易慣例,現匯結算項...
承付期是採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時,付款單位根據經濟契約審查托收憑證或檢驗貨物後,表示承認付款的期限。承付期的規定有兩種: 驗單承付期和驗貨承付期。驗單承付期為付款單位收到銀行轉來的承付通知(托收憑證) 的次日算起三天為限; 驗貨承付期是從交通運輸部門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算起十天為限。如在承付期內遇到...
承付是指購貨單位(即付款單位)在承付期限內,向銀行承認付款的行為。承付方式有兩種,即驗單承付和驗貨承付。驗單承付是指付款方接到其開戶銀行轉來的承付通知和相關憑證,並與契約核對相符後,就必須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驗單承付的承付期為3天,從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遇假日順延。驗貨承付是...
自動轉帳制是根據協定國雙方約定,在國際貿易記帳結算項下的托收結算業務,從進口方清算銀行收到出口托收貨運單據之日起一般都有一個固定承付期。當進口方清算銀行收到出口方清算銀行寄來“無證出口托收委託書”(簡稱“委託書”)及貨運單據後,即在“委託書”的回執聯上籤注收到單據日期及承付日期退寄出口方清算銀行...
如屬拒付,要提交拒付理由書,代收銀行便在承付期滿之前將收款報單或拒付理由書寄達清算銀行,以便清算銀行能在固定承付期內向出口方清算銀行及時寄送拒付通知書(隨附進口公司提交的外文拒付理由書),如果超過固定承付期再付款或提出拒付,出口方清算銀行則將有權拒絕受理。
採用這種結算方式,收款單位按照契約規定,辦妥發貨手續後,應填寫托收承付結算憑證,連同發票和貨物發運憑證等一併送交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手續,並取得回單聯備查。銀行通過郵寄傳遞憑證後,由付款單位開戶銀行將承付支款通知聯及所附發票等憑證送交付款單位,付款單位應在規定的承付期內(驗單付款為 3天,驗貨付款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