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再保險契約是再保險契約的一種。以固定再保險方式確定再保險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契約。契約主要規定,再保險人對分保人所承保的危險按固定的比例成份或非比例成份分擔責任。
固定再保險契約是再保險契約的一種。以固定再保險方式確定再保險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契約。契約主要規定,再保險人對分保人所承保的危險按固定的比例成份或非比例成份分擔責任。
固定再保險契約是再保險契約的一種。以固定再保險方式確定再保險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契約。契約主要規定,再保險人對分保人所承保的危險按固定的比例成份或非比例成份分擔責任。凡符合協定規定的業務,雙方都必須無條件接受,並自動生效...
固定再保險契約是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通過契約,將分保條件,諸如分保方式、起期、業務範圍、地區範圍、責任免除、自留額、限額、分保費、分保手續費、賠款處理、賬單編制與傳送等有關事項用文字予以固定下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點介紹 強制性 固定再保險契約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均應遵守。對原...
契約再保險、“固定契約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事先簽訂再保險契約,額度、費用。在契約期內,對於約定的業務,原保險人必須按約定的條件分出,再保險人也必須按約定的條件接受,雙方無須逐筆洽談,也不能對分保業務進行選擇,契約約定的分保業務在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之間自動分出與分入。契約再保險適用...
再保險契約,法律學術語,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又稱分保契約。契約簡介 再保險契約,是指一個保險人(再保險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費給另一個保險人(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接受人對再保險分出人由原保險契約所引起的賠付成本及其他相關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契約.發生再保險分出業務的...
契約再保險亦稱“固定再保險”或“義務再保險”。保險人和再保險人通過簽訂契約確定分保關係,對契約規定的一類或若干類業務具有分出和接受義務的再保險方式。它是在臨時分保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具有一定強制性的保險活動。再保險契約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遵守。屬於契約規定範圍內的業務,不論質量好壞,均...
在契約契約中規定的條件對契約雙方都有約束力,一般說來,分出公司與分入公司有著共同的利害關係,分出公司接受業務和處理賠案並不需要事先通知分入公司,除非契約中對保額特別高或超過一定限額的賠款規定要事先通知。固定分保常用於“超額賠款”、“成數分保”和“溢額分保”等再保險業務。
由於這種契約再保險契約已將業務範圍、地區範圍、除外責任、分保手續費、自留額、契約最高限額、賬單編制和付費等各項分保條件用文字予以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已明確,所以契約再保險亦稱為固定再保險。在財產保險實務中,契約再保險有如下特點:第一,契約再保險對於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在契約再保險業務範圍內的內容...
預約分保又稱臨時固定再保險,是介於臨時再保險和契約再保險之間的一種再保險安排方式。預約分保規定對某些特定的風險,在一定的限額內,分出公司有權決定是否進行再保險,而理保險接受人有義務接受分出公司分來的再保險業務。也就是說,原保險人對預約分保規定的業務是否辦理再保險,完全可以自行決定,而再保險人卻...
《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險契約》是一個準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再保險契約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列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第二條 再保險契約,是指一個保險人(再保險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費給另一個保險人(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接受人對再保險分出人由原...
在再保險經營實務中,一般有三種再保險安排方式可供選擇:臨時再保險,契約再保險,預約再保險。臨時再保險 臨時再保險是指對於保險業務的分入和分出,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均無義務約束的一種再保險安排方式。契約再保險 契約再保險也稱固定再保險,是指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對於規定範圍內的業務有義務約束,雙方均無...
契約分保是指分保人與再保險人事先訂立契約,約定在一定時期內對一宗或一類業務進行締約人之間的約束性再保險。即保險人和再保接受人通過契約,將業務的方式、承保範圍和不保項目、手續費、自留額、契約最高限額、帳單編制與傳送、付費等各項分保條件用文字固定下來,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契約一經簽訂,即具有...
固定分保手續費是指再保險契約中約定比例固定不變的分保手續費。計算 固定分保手續費是採用固定佣金率的計算方法,不論再保險契約業務量的大小和質量的好壞,分出公司均按分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向接受人收取分保手續費。假設某再保險契約的全年保險費收入為2000萬元,固定分保手續費率定為30%,那么該契約的分保手續費為...
3.定額溢額混合契約再保險。即將上述兩種契約再保險混合採用,使原保險人能藉此獲得比在溢額契約下更多的業務。由於原保險人有時如果僅僅以溢額契約不能吸引再保險人參加,於是同時安排一定額契約,使一部分業務可以定額處理。定額溢額混合併無固定的形式,可以按原保險人的需要,以及業務的品質而定,通常是在特殊情況...
成數再保險契約是指原保險人將每個危險單位的保險金額,按照與再保險人約定的比率分出給再保險人進行再保險的協定。內容介紹 成數再保險契約是以保險金額為基礎的再保險方式,因而屬於比例再保險契約:凡是屬於再保險契約範圍內的每一筆保險業務,原保險人沒有固定自留額,而是按照雙方約定的成數安排所承保業務的自留額...
(七)符合保險契約定義的信用卡契約或類似契約,如果定價時未單獨評估和反映單一保單持有人的保險風險,契約條款中除保險保障服務以外的部分,適用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或其他相關會計準則。第五條 符合保險契約定義但主要以固定收費方式提供服務的契約,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
再保險契約實務 《再保險契約實務》是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戴鳳舉。
損失中止再保險契約是非比例再保險的一種方式。按每個業務年度的賠付率,即一年中累積的賠款金額與保費總收入的一定比率為基礎,來計算自留責任和分出責任; 只有當保險人賠款較多,遭受損失較大,超過規定賠付率時,接受人才負責對超過部分分攤賠款,直至達到規定的賠付率或限定金額的再保險契約。這種分保形式是對分出...
契約分保 契約分保,是指保險公司與其他保險公司預先訂立契約,約定將一定時期內其承擔的保險業務,向其他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的經營行為。
分保明細表是由原保險人將分與再保險人的業務或賠款的內容進行整理編製成表送給再保險人的一種業務報表。編制再保險明細表是契約再保險的固定工作之一。分保明細表有業務與損失兩大類。業務明細表有初步業務明細表,確定業務明細表,業務變動明細表,損失明細表,有初步損失明細表及確定賠款明細表。雖然再保險明細表很...
轉分保契約是分保接受人參加再保險業務後,為了減少自身的承擔責任,再通過分保方式將其部分或全部責任轉分給其他再保險人的契約。實際上是對再保險業務又一次安排分保,目的是為了分散風險,擴大承保能力,並賺取轉分手續費。在實際運用中,接受人格外慎重,因為極易招致責任累積。專業再保險公司的分出契約,都屬於轉...
分保單 具體指用於分出的記錄,分契約分單和臨分分保單。分保險業務,也稱再保險業務,簡稱分保,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承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進行再保險,可以分散保險人的風險,有利於其控制損失,穩定經營。再保險是在原保險契約的基礎上建立的。在再保險關係中,直接接受保險業務的保險人...
成數契約分保亦稱 “定額契約分保”,以保險金額作為基礎的一種比例分保方式。分保人與再保險人之間事先約定對每一危險的承保金額,依照一定的百分率共同分擔其責任。凡屬契約範圍內的每一筆業務,分保人並無固定的自留額,但可按約定的成數自留;其餘成數自動分給再保險人負責,再保險人必須接受。有關保險費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