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11月,是河南省首家縣級行政服務中心。中心位於縣城中心陳元光廣場世紀大廈一、二層,大廳面積1200平米,有28家職能部門進駐中心,視窗工作人員62名。進入中心的行政許可、審批、收費、服務項目431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 成立時間:2001年11月
  • 機構位置:陳元光廣場世紀大廈
  • 占地面積:1200平米
業務管理,工作機制,機構設定,主要職責,機構位置,

業務管理

打造“標準化”服務視窗,切實推進行政審批提質增效,實行首問負責制、聯審聯辦制、限時辦結制和全程代辦制,實現“進一個門辦好、按規定日辦結、繳規定費辦成”的承諾目標。

工作機制

一是採取“以票控管”的源頭治理模式,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及經營服務性應稅票據全部進入中心,實行中心監控,財政、稅務部門管理的票據管理模式,實現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全部進入中心;二是對縣內重點企業和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一費制”;三是全程代辦制,凡是進入縣城和史河灣兩個集聚區的招商引資項目,由中心和集聚區共同為企業全程代辦所有審批手續。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承擔這些日常政務、黨務和群團等有關事務的聯絡工作,聯繫、落實內外事務活動;負責中心的印章管理,公文及有關材料的處理,包括起草、送審、收發、機要、保密、文印、檔案管理等;負責對上級來文來電提出擬辦意見,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和文稿起草、會議記錄、各種決策的落實;管理中心的人事、財務、工資、財產、福利;負責中心設施設備的維護,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和發放;負責來客接待、食宿安排。
(二)業務科
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負責對行政審批制度進行調查研究、分析,並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總結推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經驗、作法;負責指導、協調、督辦各鄉鎮便民中心(“三資”代理中心)、縣中心視窗、各分中心的業務工作及業務培訓、學習;負責進入中心的各類服務(許可、審批、服務、收費)項目的確定、調整工作。做好進入中心項目、中心視窗與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做好聯辦件、並聯審批的推進和協調工作;負責聯辦協調會議的會務工作及聯辦項目的跟蹤、落實;負責進入中心項目、人員基本情況台帳的建立和完善;負責中心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和維護,中心網站建設和維護、中心軟體的開發和管理、網路安全、總控制室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中心各視窗單位、各分中心、鄉鎮(辦事處)便民中心(“三資”代理中心)網路安全;參與中心服務內容、辦事程式、運行制度的修改和解釋工作;負責中心業務諮詢服務的管理。
(三)投資代辦科
負責向投資商介紹固始縣投資環境和投資信息,並及時給予政策引導和服務支持;負責收集、發布行政服務中心各視窗受理、辦理事項的公示和發布;負責對縣政府重點項目、產業集聚區工業企業項目及符合全程委託代辦條件項目的跟蹤辦理;負責一般投資項目的業務政策諮詢,督促、檢查有關部門項目辦理進度,為投資商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負責協調、管理和監督投資代辦中介服務機構在中心的業務開展。
(四)招投標管理科
負責協調和督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日常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和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依法保障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開和公正開展;負責為交易主體提供場所、受理交易登記、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受理投標人報名、抽取評審專家、保存交易檔案、交易結果確認、統計交易數據、建立信譽檔案等工作;對現場交易發生的交易違紀違法事件提供詳實的記錄及處理建議,協助監察機關和行政監管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等;負責評審專家庫的建設、管理和考核。
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固始縣行政服務中心
(五)督查科
督促檢查進入中心視窗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的運作情況,積極做好項目的分析、調查、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負責中心的日常考勤工作;負責進入中心的視窗工作人員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目標管理工作和中心目標管理工作;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包括投訴的登記、分類、反饋、協調工作等;督促檢查中心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領導決策的執行情況;督促落實各類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協調處理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產生的爭議和糾紛,接受網路問詢、網上舉報;負責中心政務督查、政務公開工作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和省、市、縣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
(二)組織各職能部門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行集中受理和辦理;
(三)組織協調入駐中心的各部門,為投資者、企業、居民提供“一站式”辦事、“一條龍”服務和“一視窗”收費服務;
(四)協調入駐中心的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溝通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工作,協調處理中心在運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負責制訂中心的各項制度,確定並掌握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流程,監督並跟蹤督辦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負責做好“惠東行政服務網”的建設和維護,保障中心各項工作高效、規範、有序進行;
(七)負責對各部門入駐人員的工作作風、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來信來訪和投訴事項;
(八)負責對入駐部門的業務和人員的管理,做好視窗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工作,並負責與入駐部門之間的工作溝通;
(九)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十)負責收集、整理各視窗的工作數據,做好匯總、統計及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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