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規劃局

固原市規劃局

固原市規劃局成立於2012年9月,辦公地址為:固原市民生大廈16F,隸屬於固原市政府,屬市政府的組成部門,正處級單位,下設規劃管理科、市政管理科、辦公室三個科室。核定編制7人,其中:正處級1人,副處級2人,正科級3人。實有編制人員: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1名,科員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規劃局
  • 成立時間:2012年9月
  • 辦公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廈16F
  • 行政級別:正處級單位
  • 所屬部門:固原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朱連續(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背景介紹,職能轉變,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地方性技術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
(三)負責依法對各類規劃成果進行審核、審批;對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進行審查審定;負責對規劃設計單位資質進行審查和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歷史風貌保護區、歷史優秀建築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國家、自治區及固原市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五)負責規劃區範圍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城市景觀環境、城市雕塑和建築外裝修的規劃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規劃許可,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放線、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
(六)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已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協同相關部門對在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稽查執法;承辦有關信訪接待、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七)負責規劃區範圍內各類規劃所需地形圖的測繪、更新,協同市國土局對城市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更新和利用;推進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成果。
(八)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的宣傳、教育、展示公示、對外合作與交流。
(九)負責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提供規劃條件。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固原市規劃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監察科)
負責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政務、後勤事務等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管理事項;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管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的組織推動工作;負責安全、保衛、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黨組開展紀檢、黨建、婦女、工會、共青團工作。
負責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組織擬定工作; 承辦有關信訪接待、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項;負責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及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已批建的各類建設項目的違法違規建設案件,組織對建設項目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協同城管、土地等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在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遇到的糾紛矛盾;負責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政府督辦件、領導批示件及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辦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法制宣傳、法制教育、業務培訓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推進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成果。
(二)規劃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規劃管理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和辦理;負責全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規劃許可,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歷史風貌保護區、歷史優秀建築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及規劃驗收工作;負責規劃業務統計和有關建設項目的規劃公示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審批工作;依法對各類規劃成果進行審核、審批;負責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提供規劃條件,對用地性質調整提出規劃審查意見;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的初審和行業管理;參與國家、自治區及固原市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三)市政管理科
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和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查報批城市綜合管線規劃,協調各類管線矛盾;負責城市道路、對外交通及道路橋樑的規劃定位、走徑、座標、高程的規劃管理;負責給水、排水、燃氣、供熱、電力、電信等管線和市政工程設施及園林綠化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景觀環境、城市雕塑和建築外裝修的規劃審查批准工作;負責城市主要街區廣告牌、畫廊、招牌、櫥窗和報刊亭、電話亭及其他公用設施的規劃選址、定點;負責為建設單位提供道路及其它城市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及各類管線工程項目的專業審查。

背景介紹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規劃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

取消、下放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

市規劃局行政編制7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一)協同國土局做好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更新利用。
(二)牽頭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已批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並對違法建設活動進行查處;協同市城管局對未批建設項目進行查處。

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市規劃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現任領導

局長:朱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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