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區科學技術局

固原市原州區科學技術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固原市原州區機構改革方案》(固黨辦〔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固原市原州區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科技局)是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原州區科學技術局
  •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正式成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1日下午,固原市原州區科學技術局舉行揭牌儀式。

主要職責

(一)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及區、市黨委、政府和區委、政府的決策部署。
(二)統籌推進原州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三)組織建立統一的原州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原州區重大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
(五)牽頭組織原州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七)擬訂對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八)負責引進區內外智力工作。擬訂原州區引進科技人才總體規劃、重點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
(九)負責各類科技獎勵的組織和推薦工作。
(十)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崗位。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機要、檔案、財務、保密、信訪、群團、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科技宣傳等工作。
(二)規劃和農村社會崗位。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統籌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承擔科學技術獎評審、創新調查制度實施、科技統計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惠民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的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領域科技項目的管理工作。
(三)創新合作和人才崗位。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負責各類科技獎勵的組織推薦工作,提出相關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團隊建設。擬訂全區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科技局行政編制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原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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